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701000002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关于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第JY100013050003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公开
李永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进一步改善营商环境促进我省民营实体企业稳定发展的建议》由我单位主办,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省财政厅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持续减轻企业负担
(一)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2021年,全省相关部门认真落实“稳企业”“保就业”工作部署,抓好重点群体就业,以创业创新带动就业,省财政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18.22亿元,资金总量居全国第1位。在继续支持存量贷款基础上,撬动2021年全省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过153亿元,扶持创业超过8.5万人,带动(吸纳)就业超过22.67万人,累计发放创业担保贷款超过1300亿元,成为全国第三个贷款总量超过千亿的省份。筹措下达中央和省级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专项资金1.06亿元,引导农村金融机构覆盖面超过95%,鼓励金融机构强化农村金融服务,加大“三农”信贷投放,推动涉农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占比超过 70%,激发县域经济活力。推动财政金融深度融合,争取中央资金1亿元,支持曲靖市和楚雄州两地从补充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和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两个方面,推动普惠型中小微企业贷款增量降价。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
2021年,各部门通过贯彻国家减税降费政策、优化和落实我省相关政策共同发力,重点突出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制造业等行业企业,执行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实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制度性减税政策,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从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再减半征收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等阶段性税收优惠政策,在实现助企纾困的同时,侧重鼓励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及经济结构调整。2021年1至12月,全省累计实现新增减税降费209.62亿元。2022年,按照国家和省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实施更大力度组合式减税降费,坚持阶段性措施和制度性安排相结合,减税与退税并举,重点聚焦助力制造业等行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小微企业发展、鼓励企业研发创新、帮助困难行业纾困和民生保障等方面发力。如,实施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加大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扩大地方“六税两附加”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实施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纾困发展的增值税优惠政策等。根据国家授权,我省及时研究授权地方事项,加快实施重点群体创业就业、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国家商品储备、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帮扶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收优惠政策。
(三)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对企业持续推进减费让利
督促银行机构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各环节收费,合理确定企业贷款利率。指导贷款利率明显高于同类机构平均水平的银行机构进一步加大压降力度。鼓励和引导银行机构通过有关监管、货币、财税倾斜政策获得的优惠,在内部定价和考核机制中体现,采取实施优惠贷款利率和减免合规收费等方式,确保政策红利传导到企业,有效降低企业成本。2022年1至2月全省银行机构累计减费让利4.95亿元,惠及企业36.81万户次。
(三)着力推进清欠工作
清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以下简称清欠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国家的统一安排,我省自2018年11月末正式启动清欠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国务院减负办的正确指导下,2020年10月底,我省全面完成台账内无分歧欠款“清零”任务,全省累计清欠账款近525亿元,成为全国率先完成目标的20个省区之一,居西部前列及欠款总额最大的3个省区之首。2021年在圆满完成台账内欠款清偿工作后,将清欠工作任务重心转为防范和化解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我省严格按照国家部署继续全力做好清欠后续相关工作。一是认真整改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全面完成了2020年11月国务院专项督查发现的6个方面问题整改,涉及金额5.5亿元。二是全面完成审计发现问题整改。2020年四季度国家审计署驻昆特派办审计发现我省清欠工作存在9个方面问题,共涉及无分歧欠款为12.94亿元。三是积极办理企业拖欠投诉。截至2021年12月底,国务院清欠投诉系统和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的企业投诉346件,省级平台共收到省内企业投诉126件,共472件企业投诉线索均得到核实办理,涉及无分歧欠款金额8.33亿元,清偿5.61亿元,清偿率为67.35%。今年1至4月,我省已受理企业投诉件484件,超过2021年全年企业投诉数。属于清欠范围的249件(国家转办139件、省内受理110件),涉及金额7.29亿元;无分歧欠款投诉件221件(28件为有分歧),金额5.38亿元,已清偿0.26亿元。在经济下行和新冠疫情叠加背景下,极大减轻了民营中小企业负担,增强了企业纾困信心,优化了市场营商环境,对“六稳”、“六保”工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二、加强金融支持力度
(一)完善政策设计
一是制定印发一系列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政策文件,为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金融环境。制定下发《2022年云南省信贷指导意见》(昆银发〔2022〕32号),并落实人民银行总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金融服务的通知》精神,结合全省实际制定25条贯彻措施,指导金融机构聚焦受疫情影响行业、企业、人群,加大差异化金融支持力度。
二是建立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政策落实情况通报制度,综合运用普惠小微贷款增量、信用贷款比重、首贷比重、加权平均利率等指标对24家省级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季度考核通报,压实金融机构职责,引导更多金融资源向中小微领域倾斜。
(二)强化工具运用
一是积极落实降准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使用力度,为服务行业提供合理流动性支持。2022年1-3月累计办理再贴现142.46亿元,同比多办理111.87亿元;累计发放再贷款51.63亿元,同比多放45.66亿元。
二是有序做好两项直达实体政策工具的实施和接续转换,从存量债务和新增融资两方面满足中小微企业的各类金融需求,政策实施期间(2020年6月至2021年末),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办理贷款延期476.62亿元,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1682.62亿元,支持市场主体175.47万户,有效缓解市场主体经营性现金流压力。
三是保持金融供给持续稳定增长。采取多项措施督促辖内大中型银行完成总行下达的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法人银行机构整体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两增”目标。截至2022年2月末,全省银行机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06.21亿元,同比增长26.33%。
四是引导银行机构优化信贷结构。减少对抵质押品的过度依赖,加大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推动银行机构加大续贷政策落实力度,加强续贷产品的开发和推广,支持正常经营的企业融资周转“无缝衔接”。引导银行机构努力提升小微企业信用贷、续贷和中长期贷款业务规模。截至2022年2月末全省小微企业续贷、信用贷和中长期贷款余额分别同比增长32.21%、34%和11.67%。
(三)加强金融创新
一是连续两年在全省开展“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持续优化内部管理机制,制定尽职免责正(负)面清单、中小微企业特色产品清单、金融让利措施“三张清单”和专项信贷增长计划、内部转移定价标准、差异化不良容忍度、绩效考核、团队建设等“五个专项安排”,持续建立健全“敢贷、愿贷、能贷、会贷”长效机制。
二是深入开展“银税互动”。督促银行机构多种渠道加大“银税互动”宣传力度,让纳税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引导银行推出多款“银税互动”纯信用贷款产品。将“银税互动”贷款受惠面扩展至云南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参与纳税信用评级的个体工商户,实现增量扩面。截至2022年2月末,全省银税合作贷款余额251.85亿元,同比增长31.94%,银税合作贷款户数达18373户,同比增长33.77%。
三是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展供应链产业链金融,有序推广应收账款融资、票据融资、存货、仓单和订单融资,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方式进行直接融资。大力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运用,以“政策引导+系统接入+宣传培训+典型推广”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累计惠及6.5万户重点企业。2022年一季度,全省通过平台新增融资成交金额226.82亿元,同比增长152.7%。鼓励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专项金融债券,拓宽信贷资金来源渠道,增加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
四是鼓励金融机构依托科技赋能,针对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特点创新推广“银税互动”“七彩云旅贷”等信贷产品,缓解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的困难。加大创业担保贷款发放力度,为初创期小微企业提供有效融资支持。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全省创业担保贷款余额335.85亿元,同比增长25.8%,其中,向1876户受疫情影响较大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创业担保贷款余额2.42亿元,同比增长15.3%。
三、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主动改进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省于2016年9月全面启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2户以上重点民营企业。截至目前,全省共4216名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8992户,到企业走访调研5.25万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2.57万个。各级领导干部与民营企业坦荡真诚交往,特别是在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更是积极作为、靠前服务,对民营经济人士给予了更多关心、更多指导,有效地改善了民营企业发展环境,更好地增强了民营企业发展信心,为加快我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感谢您对全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0日
(联系人及电话:企业服务体系处 张杨 63518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