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7040000027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100013050391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公开
张枝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财政对实体经济扶持力度的建议》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理。对提出的两项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征求省财政厅意见,认真研究梳理现有政策和工作情况。现答复如下: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王宁书记在省第十一次党代会上的报告明确指出“企业有大发展,云南经济就会有大发展”,提出“坚持政府围着企业转,企业有事马上办,为各类市场主体和企业家营造公平竞争、安心发展的环境,不遗余力支持想干事、能干事的企业在云岭大地抢占先机、做大做强”。我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互为主体,截至2022年3月底,全省中小微企业累计达80.51万户,同比增长12.0%,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0.8%。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民营经济完成增加值3239.00亿元,同比增长5.3%,与全省GDP增速持平,占GDP的比重为50.1%,拉动全省经济增长2.7个百分点,对全省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50.6%。
一、关于创新沟通渠道、加强政策宣传,服务企业提质增效方面
(一)完善政策法规,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
近年来,我们牵头起草了地方性法规和系列政策措施,支撑我省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发展。一是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我省2019年启动《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工作,并已于2021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全国新条例出台的第12个省份。条例在部门职责、资金支持、融资服务、要素保障、权益保护、突发事件应对、辐射中心建设等诸方面均有突破,奠定了我省助企发展的法治基础。二是围绕加大财税支持、改进金融服务、改善营商环境、纾解企业困难等方面,研究制定了《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发〔2019〕3号)。针对疫情以来,外部环境复杂性不确定性加剧、国内疫情多发等影响,通过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第一时间研究纾困政策措施,出台了18部门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文件。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的安排部署,根据李克强总理在滇考察座谈会上的最新要求,围绕国务院中小企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最近出台的《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5月31日,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了《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云政办发〔2022〕4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统筹实施“十大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三是省发展改革委于2020年印发《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明确制定涉企政策时,牵头部门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同时明确了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的具体要求。我省在修订《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制定《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云南省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若干措施》《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等重大涉企政策措施过程中,均已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积极听取企业家诉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
(二)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着力构建优质营商环境
一是在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新设“减税降费政策”专栏,宣传解读国家和省级最新的工业经济稳增长、复工复产、金融支持、减税降费等有关政策措施,引导企业保持战略定力,提振发展信心。通过云南日报、云南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宣传我省助企纾困政策落实“组合拳”情况。设“中小企业动态”专栏,宣传各地各部门在助企纾困、政策落实方面好的举措。二是按照“试点先行、逐步覆盖”原则,抓紧推进全省惠企政策申报系统建设,参照浙江、福建等先进省份做法,力争将税收、财政、发改、人社、商务、科技、农业等几大主要政策部门、部分重点州市、一批“小巨人”重点企业上线,做到“政策归口”“一键入口”,构建企业画像,为企业提供精准的政策申报服务,智能匹配政策至相关企业,实现目标政策精准及时推送、全方位政策评估、动态追踪政策绩效,通过多系统工作协同和数据资源集成利用,实现企业服务的“最多跑一次”。三是表彰先进,弘扬企业家精神。我省自1998年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大会以来,已先后八届表彰了先进民营企业和个人。为提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加快发展信心,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蓬勃发展,近期我厅启动了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拟表彰96户优强民营企业、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20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10个中小企业服务示范机构。目前,已完成县级、州市级推荐公示,省级初审和复审,以及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下一步,将根据公示情况完善后报请省委、省人民政府对贡献大、反响好、示范引领作用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进一步树立优强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弘扬优秀民营企业家精神。四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立“亲”“清”政商关系的要求,完善政企沟通机制,主动改进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我省于2016年9月全面启动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省、州(市)、县(市、区)三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每人挂钩2户以上重点民营企业。截至目前,全省共4216名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8992户,到企业走访调研5.25万次,协调解决困难、问题2.57万个,对重点民营(中小)企业的帮助与指导基本全覆盖。
(三)组织系列活动,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的高度,落实好《云南省推进作风革命加强机关效能建设的若干规定》,牢固树立“今天再晚也是早、明天再早也是晚”的效率意识,切实提高服务企业效能。一是迅速启动“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切实推动“政策宣传解读进企业、跟踪帮扶服务进企业、政策落实兑现进企业”。列出2022年重点工作清单,明确80项具体任务,联合专家组织服务团队,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督促各类政策落细落实。截至4月19日,仅工信系统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类服务机构已组织开展政策宣贯服务5190次、服务企业3200家次。二是按照工信部的统一部署,开展“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和5月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以“助企服务、政策落实”为主题,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骨干支撑作用,汇聚和带动相关行业协会和商会等各类优质服务资源,开展“助企服务员”服务进企业、举办“助企政策大讲堂”系列培训、召开企业调研座谈会、组织“专精特新”银企对接、举行网上百日招聘活动等,为中小微企业送政策、送管理、送资金、送人才。其中,“助企服务员”活动,一对一服务“专精特新”企业,目前已完成51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助企服务员”的结对帮扶工作。除现场解决问题与困难外,共收集企业服务需求242项,组织服务机构联合志愿专家开展助企活动45场次,服务“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92家,切实提高企业政策知晓度和获得感。三是会同昆明铁路局抓好“铁路运输助企纾困活动”,协调国家和省外相关部门解决新冠肺炎治疗新药应急保供、北汽云南瑞丽汽车公司零配件运输保供以及昆明康师傅、娃哈哈、曲靖今麦郎、统一食品等20余户企业供应链产业链运输,力争铁路日均装车4000车以上。
二、关于加大扶持力度,减轻企业负担,化解企业难题方面
(一)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施行的《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会同省财政厅于2021年11月3日印发《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以下简称《办法》),新增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引导中小企业转型升级、技术创新、开拓市场,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市场主体数量增长,突破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短板瓶颈。2021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民营小巨人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省“双百”重点培养企业为重点,共支持中小企业项目203个,安排资金39422万元。二是为加大政策宣传,便于广大的中小微企业更好地理解《办法》,省财政厅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第一时间分别在官网进行发布和解读。同时,每年专项资金申报通知下发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都及时组织各州市工信局分管领导、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专项资金安排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专项资金组织和申报工作,帮助指导州市工信局提高推荐项目总体质量。三是为提高专项资金支持的“精准化、精细化、标准化”,突出支持重点,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积极创新支持方式和措施。结合前期梳理的重点产业链,进一步明确了支持的重点产业、重点行业和领域,以及重点环节和相关标准要求;参照财政部、工信部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做法,按照易量化核心关键指标的统一标准,研究制定了经济指标、创新指标和上市培育等三个模块6个细化指标,择优奖补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四是5月3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工作方案》“十大专项行动”中明确提出“优化财政有关领域专项资金支出结构,积极向中小微企业倾斜,纳入省级扩围直达资金管理,实现财政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在2022年初预算安排5亿元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再统筹财力增加安排5亿元,聚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扶优扶强,促进大中小型企业融通发展。引导各州、市安排资金支持当地特色中小微企业发展,对困难中小微企业房租、水电气费予以补助。”
(二)加大统筹力度,积极实施财政扶持政策
一是省财政厅积极统筹省级其他产业发展类资金着力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倾斜,每年支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50%。2021年支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投入达35.3亿元,主要支持中小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以及工业和信息化、绿色食品、文旅、外经贸等领域中小企业提质升级和纾困发展等。二是2022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146.75亿元、安排能源保供财政引导专项资金和省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各5亿元,支持工业和制造业纾困发展;安排省级内贸发展相关经费5000万元、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4000万元,争取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提前下达2.8亿元,统筹用于支持服务业领域纾困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间接补助”的原则,对纳入信贷支持的中小微文化企业,按不超过所缴纳担保费用的90%给予补助,支持文旅企业纾困发展。在最新印发的《工作方案》“财政惠企专项行动”中明确提出:安排旅游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约20亿元,落实旅游高质量发展、文旅行业纾困帮扶、旅游恢复发展等奖补政策,助力文化旅游行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对重点农业企业2022年新增贷款,按照不高于5%的利率给予50%贴息;围绕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和冷链物流等农业重点环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给予投资奖补。优化财政资金支出结构,加大商贸服务业中小微企业纾困帮扶,提高纾困帮扶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落实支持市场主体的财政资金网上公开办理,省级支持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申报通知都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阳光云财一网通”服务平台(http://czt.yn.gov.cn/ygyc/)及时发布,相关资金在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网上公示和结果公开,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平台上申报资金支持。
(三)落实各项惠企政策,减轻企业负担
一是全面落实2022年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加快政策落地落实,畅通政策红利直达快享机制,为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纾困解难、降本减负。今年一季度,全省税务部门累计实现新增减税降费28.62亿元。截至4月26日,累计为中小微企业办理留抵退税296.2亿元,其中,为微型企业办理145.6亿元,为小型企业办理89.7亿元,为中型企业办理60.9亿元;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办理缓缴税29.9亿元;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六税两费”6.48亿元,惠及54.8万户纳税人。这些红利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提振市场信心发挥了积极作用。二是继续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政策支持力度,今年一季度兑现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265万元,兑现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27万元,拨付失业青年就业见习补贴资金737万元。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1%的政策,一季度为参保单位和个人减少约6亿元的失业保险缴费负担,发放失业保险参保职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资金1805万元。“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共扶持创业1万多人,发放贷款19亿元,带动(吸纳)就业近3万人。三是严格落实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优惠减免政策,1—4月降低行政事业性收费3500万元。开展治理涉企收费专项行动,保障市场主体轻装前行。一季度,全省通过落实各项用地政策,降低企业用地成本2.3亿元;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共计减免车辆通行费14亿元,铁路运输优惠让利2.31亿元。四是落实落细融资促进相关政策,中小微企业融资保持“量增、面扩、价降”的良好态势。一季度末,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万亿元,比年初新增562亿元,同比增长11.6%;中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7万户,比年初新增0.35万户;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4%,较2021年下降43个BP。一季度累计办理再贴现142亿元,同比多办理112亿元;累计发放再贷款52亿元,同比多发放46亿元。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围绕纾解难题、促进发展,聚焦中小企业短板弱项,会同相关部门加大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力度,让民营和中小企业得实惠、渡难关、稳发展。一是加大纾困政策力度。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在滇考察座谈会上的最新要求,统筹推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大专项行动”取得实效,着力构建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二是强化政策落实。深入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把政策宣传解读送进门,跟踪帮扶服务送进门,政策落实兑现送进门,合力推动《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和《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等政策尽快落地见效。三是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省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机制、日常调度机制、督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发展统计监测制度。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工业和信息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6月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海涛 0871635128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