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7040000027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7-04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政协云南省第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715号提案的答复
魏崴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疫情防控常态化、动态清零政策下建立企业“自动复工复产”机制的建议》(第12050715号提案),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旅游厅、省国资委会办。我厅高度重视,加强与会办单位及您的沟通联系会商,认真做好办理工作,在前期协商面商的基础上达成一致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履职尽责,多措并举助力企业恢复生产经营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旅游厅、省国资委等相关部门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疫情防控部门责任。重点围绕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动态清零”政策的执行,帮助打通重点项目复工复产复市“堵点”,保项目建设稳步有序,通过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减轻项目负担,优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努力将疫情耽误的时间抢回来,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追回来,奋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双战双赢”。
(一)实行跨省游熔断机制,抓紧文旅产业恢复发展
省文化和旅游厅始终坚持一手抓行业疫情防控,一手抓文旅产业恢复发展。严格执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在本省出现中高风险地区时,立即暂停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的工作要求,及时实行跨省游熔断机制,取得了良好的疫情防控效果,守住了不发生通过文旅行业感染和传播疫情的安全底线。同时,全省中高风险地区清零后,及时通过通知公告和新闻通气会等形式广而告之,抓紧恢复全省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
(二)提振消费信心,促进消费恢复发展
省发展改革委现结合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力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稳岗就业,进一步促进消费恢复。通过开展“云品出滇”、“云南人游云南”、“百城百区文旅消费季活动”、“云南老字号展陈创意市集”等促消费活动,对我省消费市场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三)建立“白名单”制度,保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
为确保本地区重点产业链供应链稳定畅通,工信部围绕重点防疫医疗物资、居民生活必需物资、春耕备耕重要物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物资等四个方面,制定形成了重点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白名单”制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工信部的要求分两批建立了600户左右的我省企业“白名单”制度,主要涉及我省工业、商贸、物流等行业的企业。列入白名单的企业,由工信部门建立对接联系、监测调度和服务保障机制,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全力以赴帮助企业解决关键原辅材料和配套零部件供应、员工到岗生产和物资运输等问题,同时,加强统筹协调,形成“白名单”企业保障工作合力。
(四)强化协调服务,确保重大项目建设复工复产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通过深入企业,靠前服务,减轻项目负担,优先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先保证5亿元以上的重大工业和信息化项目及2022年工业和信息化高质量发展“3个100”项目复产复工。协调要素保障部门加快项目手续办理和遗留问题解决,切实抓住复工复产过程中,项目建设这个牛鼻子,努力实现未落地项目抓前期,落地项目抓开工,在建项目抓进度、抓入统,做好资金、用地、环评等方面的协调服务。
(五)建立保供保畅机制,保障我省重点物资运输
落实专人负责保通、保畅工作,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帮助企业渡难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聚焦重点行业、重点物资,迅速建立保供保畅工作机制,点对点及时回应工业企业物流保障需求,解决一批重点企业物流运输痛点。左右协调、上下沟通,迅速稳妥解决了昆明康师傅、娃哈哈、曲靖今麦郎、统一食品、北汽瑞丽、德方纳米、云南医药工业销售有限公司等20余户企业省内外供应链、产业链物流运输的燃眉之急。组织实施货物跨省运输通行证审核发放。截至5月12日10:00,按通行证制度工作要求,全省工信系统在“省疫情防控重点物资跨省运输车辆通行证线上办理系统”上已发放通行证103个(为全省审核发放数的61%),主要运往两广、江浙等方向,涉及铝加工材(占总数的80%以上)、医用手套、两烟等近4000吨物资。
(六)制定工作指引,指导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
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工业生产,督促指导工业企业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云南省工业企业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指引》,要求各州(市)工信部门要引导企业在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做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企业加强与所在街道、社区和卫生健康、疾控部门沟通联系,及时获取疫情防控最新政策和相关信息,积极争取专业化指导和支持。
二、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精准防控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
疫情发生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制定印发了《云南省关于文旅行业的纾困帮扶措施》和《关于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加快旅游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制定印发了《关于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等重要举措。该系列政策一方面提出了扩大金融信贷支持、举办促销活动、发放消费券等惠企措施,加大了退税减税降费、缓缴社保费、物流保通保畅、推动企业复工达产等执行力度;另一方面更对强化疫情精准防控,严格落实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防疫政策,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层层加码”式防控提出了明确要求。通过科学精准确定行业重点、高风险人员,建立精准监测机制、提升精准识别能力、强化精准管控隔离、推广精准防控理念,按照风险等级分类管理,尽最大可能减少疫情对各行业经济发展的冲击和影响,支持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起草了地方性法规和系列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一是2021年完成了《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修订,在《条例》第四十一条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协助受到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影响的中小企业解决人员和财产安全、物资供应、要素保障等问题,并将其纳入相关突发事件应对预案。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可以通过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依法落实减免或者缓缴税费、加大财政金融支持、提供法律服务等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纾困”。通过法律规定的形式明确职责、完善机制,将应对疫情等突发事件的有的措施在法律层面予以固化。二是围绕纾解企业困难、加大财税支持、改进金融服务、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研究制定了18部门联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的实施意见》(云工信中小〔2021〕237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1〕66号)等政策文件,完善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三、关于“在源头明确,流调精准前提下,对隔离、停工方位做精准划分”的建议
省卫生健康委积极完善常态化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组织专家每日收集疫情信息,定期开展风险研判,提出防控建议,按照省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要求,全面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不断完善常态化防控和突发疫情应急处置机制。各地发生本土疫情后,省卫生健康委及时派出专家指导处置,全力以赴支援开展流调溯源、核酸检测、隔离转运、医疗救治等工作,指导属地科学精准划分“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科学精准调整中、高风险地区,采取有力有效措施,防止疫情传播扩散,快速实现“动态清零”目标,努力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
四、关于“常态化疫情防控下企业自动复工复产”的建议
做好疫情防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公共安全,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企业在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应根据当地疫情风险等级,区分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时段,分级分类推进复工复产,由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决定是否复工复产。同时,企业要根据自己实际,及时建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构建纵向横向都到边到位的安全保障体系,确保每位员工都能得到密切有效的防控,把好员工复工入企关。
考虑到疫情给我省文旅行业带来冲击和影响,旅游市场主体和从业人员面临生存压力,省文化和旅游厅已积极向文化和旅游部请示报告,恳请支持我省实施更加精准的防控政策,缓解疫情对我省文旅产业的冲击影响。下步将依照制定的配套方案,在精准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发挥最大效能,全面激发文旅企业内生动力,提振旅游市场信心,促进旅游及有关产业快速回暖复苏。
五、关于“制定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的复工复产制度”的建议
关于您在5月21日反馈的第二次意见当中提出的对“动态清零”常态化疫情防控下,需制定有据可依、有章可循的复工复产制度,同时公布可复工复产的条件,切实提高企业复工复产时效。对涉疫情防控要求停工停产的企业,“叫停”和“恢复”,应建立制度化、系统化的执行机制的意见建议,在与您5月23日的电话沟通和5月24日的面商中也达成一致意见,省级相关部门将结合各自职能职责,把您的以上意见建议吸纳到相关报告当中向上反映,我们也将争取在近期调研形成的专报中积极反映,拟建议由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您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
下一步,省级各相关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科学研判、精准施策,持续巩固我省疫情防控成果,为企业创造良好营商投资环境,保障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突出抓好分类精准管控,确保“严格防”与“有序放”有机结合,稳定社会供应、社会预期以及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帮助广大市场主体坚定信心,科学有序实现重点项目开工复工。二是按照民生企业优先复产、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复产、重点行业有序复产和全产业链协同跟进的原则,坚持一企一策,积极精准推进重点项目复产,确保“两手抓、两手硬”。三是督促项目企业建立疫情防控方案和应急处置方案,按方案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及时掌握相关情况,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
最后,感谢您对我省经济发展特别是疫情影响下困难行业的关心和支持,衷心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建议和批评。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彭莉 0871-6351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