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政策文件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依申请公开
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7040000027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04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6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04 浏览次数: 【字体:

                              

 

马美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华宁盘溪化工园区认定和发展的建议》(第JY10001305036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8部门支持华宁申报认定为化工园区”的问题

根据《云南省化工园区确认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确认办法》)(云工信石化〔202091号)要求,我厅于2020年5月启动全省首批化工园区确认工作,因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各类开发区优化提升总体方案》的通知云委〔2020287号),撤销了华宁省级园区,未能将华宁工业园区列为首批化工园区确认范围。

2021年底,经省级相关部门专题会议研究,启动了全省第二批化工园区确认工作。玉溪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组织编制了云南通海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专项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申报材料,于2022年2月26日向我厅报送了《关于确认申报云南通海产业园区盘溪化工园区的函》(玉政函〔202223号)。

目前,全省第二批化工园区确认工作已陆续完成州(市)申报、专家技术审查、现场情况核实、资料补正等工作。2022年3月7日专家组提出了审查意见,相关州(市)申报的华宁工业园区等13个园区均推荐进行确认。3月9日以来,省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根据省发改委意见增加了省水利厅)对专家推荐确认的13个园区逐一进行审核,我厅将根据部门审核情况,及时召开部门联合审议会议,确定拟确认的化工园区名单,报请省政府审定后正式发布。

我厅将认真履行牵头部门职责,充分考虑华宁工业园区已经整合为云南通海产业园区的一个片区的实际,华宁盘溪化工园区确认为第二批省级化工园(片)区工作予以高度关注,充分考虑华宁工业园区组建时间早、基础条件好、产业发展前景广阔等突出优势,积极协调省直相关部门,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按照相关程序要求,依法依规全力推进我省第二批化工园区确认工作,及时发布确认结果(并将结果向您报送),为华宁县承接省、市内外磷化工产业转移,发展新能源电池全产业链,建设云南绿色磷化工产业创新基地创造条件。

二、关于“支持华宁申报产业园区政府专项债券”的问题

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属于地方政府新增专项债券支持范围,也是近两年来我省新增专项债券的重点支持领域。2022年以前,华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仅申报过1次专项债券资金需求,且未通过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未能安排专项债券支持。2022年,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已组织玉溪市申报了4个华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券资金需求6.92亿元,其中首次申报项目3个,金额4.12亿元,已通过国家两部委审核,补充申报项目1个,金额2.8亿元,国家两部委尚未反馈审核结果。

建议玉溪市认真梳理华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据实测算项目收益与融资自求平衡情况,科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做实做细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确保符合发行条件。下一步,省财政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将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在防范债务风险和符合发行条件的前提下,对华宁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给予支持。

三、关于“安排财政预算内资金,支持华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问题

预算内基建投资由省发展改革委主管,建议玉溪市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等行业主管部门沟通衔接,加强项目组织谋划,夯实项目基础,积极争取园区基础设施项目支持。省财政厅将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投资计划做好资金的下达拨付工作。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59



(联系人及电话:石化产业处 袁玉峰 63515774)


【打印正文】 【字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