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71400000310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第五次会议第12050188号提案的答复
A
公开
徐小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建议的提案》交由我厅主办,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会云南监管局、省税务局会办,对提案提出的三项建议,我们高度重视,经认真研究,并梳理了现有的政策,综合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民营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繁荣市场、促进创新、扩大就业、维护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主渠道作用。民营经济成为推动我省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肯定民营经济的地位作用,高度关怀民营企业发展。“十三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各项政策举措,着力推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从2015年的6389.7亿元跃升至2020年的11411.3亿元,突破万亿元大关。民营经济总户数达352.2万户。
今年一季度,民营经济呈现出“总体平稳,稳中有忧、稳中有降”的态势。“稳”的方面,一是总量指标基本平稳,按今年启用的新核算口径,完成增加值3239亿元,同比增长5.3%,占GDP比重50.1%。二是市场主体数量快速增长,新登记民营经济市场主体18.91万户,同比增长29.6%,其中新登记中小企业3.55万户,增长18.3%。三是发展质量有所提升,民营工业增加值在三次产业中增长最快,达11.1%。规上工业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增长23.1%、利税增长40.1%。但是,在当前复杂的国内外环境下,我省民间投资、民营企业上缴税金和进出口增速同比下降,民营经济的发展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关于“强化创新驱动,进一步促进转型升级”的建议。
关于建议中提到的“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当前,为缓解疫情之下民营经济的生产经营困难,引导继续依靠科技创新实现转型省级,我省主要做了几下方面的努力。一是为充分调动企业创新创造积极性,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云南省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办法》,从政策层面强化引导、落实企业研发投入补助政策,激发企业科技创新的内生动力。2021年,以州(市)R&D投入和财政科技投入为权重,安排企业研发投入奖补资金1.5亿元,由州(市)科技管理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根据区域研发投入目标具体分配资金、安排项目,坚持省级引导、正向激励,发挥省级财政科技资金引导作用。二是积极推广科技创新券,支持企业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券支持省内科技型企业购买5类科技服务:技术研发、检验检测、知识产权、科技金融以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过程中的服务。科技型企业年度可使用的科技创新券额度30万元,可减免单笔科技服务费用最高50%。2021年,科技型企业累计申请科技创新券200余次,科技创新券申请使用额度达500余万元。以科技服务事项完结为科技创新券兑付依据,已兑付科技创新券185万元。三是减轻企业研发负担。进一步落实国家相关扶持政策,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方面与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税务局建立长期的互动工作机制,帮助全省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规范研发费用归集,享受税收优惠,减轻企业研发负担,降低研发投入成本,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和活力。
关于“支持民营经济二次创业”和“发挥民营经济主体作用”,我们在《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从五个方面开展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提升工程:一是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对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到2025年,力争全省民营企业中拥有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有效数量达到10000家,拥有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有效数量达到2200家。二是推动规上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推动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健全研发机构。到2025年,力争全省建有研发机构的民营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民营企业总数达到1000家。三是支持创建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到2025年,力争全省民营企业创办的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包括: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超过600个。四是推动构建协同创新支持体系。到2025年,力争全省省级及以上公共科技服务平台达到20个;省级及以上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达到15个,着力打造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制造业创新中心,对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的协同创新支撑能力明显提升。五是加强成果转化体系建设。进一步强化全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建设,加强技术经理(纪)人培育。到2025年,累计培养技术经理(纪)人300名,形成技术经纪人培训、培养体系通道,形成技术经纪人职称评审路径模式,培育一批成果转移转化复合型高层次技术经纪人队伍。
二、关于“推进沟通协调,进一步强化金融保障”的建议。
关于“发挥金融机构作用”和“建立银企对接平台”的建议,我省各部门目前正在合力提供金融支持政策助力民营经济发展。一是落实落细融资促进相关政策,中小微企业融资保持“量增、面扩、价降”的良好态势。一季度末,全省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1.6万亿元,比年初新增562亿元,同比增长11.6%;中小微企业贷款户数5.7万户,比年初新增0.35万户;普惠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34%,较2021年下降43个BP。二是积极落实降准政策,加大再贷款、再贴现使用力度,“以量抑价”扩展中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下降空间。一季度累计办理再贴现142亿元,同比多办理112亿元;累计发放再贷款52亿元,同比多发放46亿元。三是推动2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扩大面向“三农”和小微企业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规模及覆盖面,截至3月末,全省26家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融资担保余额454亿元,同比增长17.44%。四是建立“政银企保”对接机制,依托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开设“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融服务专栏,逐步为全省130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确定结对银行,配置银行业务专员,加强金融产品政策宣传,量体裁衣定制金融服务,“专精特新”企业贷款余额超过166亿元。向国家报送3批“信易贷”推荐企业名单,资金需求 2.28亿元。五是组织实施新一轮企业上市倍增计划(2022—2025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云南证监局等单位推进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专板,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关于“健全企业管理体系”,我们在我们在《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中提出了在“十四五”期间把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作为全省民营经济发展的一个重点方向。我们将引导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治理结构合理化、管理理念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化和管理手段先进化,不断强化和提升企业的财务、质量、安全、用工、信用、风险等基础管理水平。鼓励民营企业引入先进生产管理理念、方法和模式,积极探索和推行个性化定制、柔性化加工、精益化生产、敏捷化制造、协同供应链管理等先进运作模式,持续开展生产经营模式、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
三、关于“注重宣传引导,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的建议。
关于“发挥宣传引领”和“注重突出人文关怀”,我们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研究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政策制定机制。2020年,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实施办法》,从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企业家日常联系机制、强化工作落实、总结经验等方面明确推进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落地的具体要求。明确制定涉企政策时,除依法需要保密和重要敏感事项外,制定对企业切身利益或者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专项政策,研究制定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重大规划、重大改革、重大政策、重大项目,牵头部门应通过适当形式、在一定范围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同时明确了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的具体要求。我省在制定《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云南省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若干措施》、《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等政策措施过程中,均已采取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形式积极听取企业家诉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与企业家常态化沟通联系。二是表彰先进,弘扬企业家精神。我省自1998年召开全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大会以来,已先后八届表彰了先进民营企业和个人。为提振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加快发展信心,推动全省民营经济健康蓬勃发展,近期我厅启动了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拟表彰100户优强民营企业、100名优秀民营企业家、20个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单位和10个中小企业服务示范机构。按照评选表彰“两审三公示”的要求,前期已完成县级、州市级的推荐和两轮公示,以及省级的初审和复审两个环节。下一步,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请省委、省人民政府印发表彰决定,并适时提请省委、省政府召开第九届云南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表彰大会,颁发证书及奖牌,进一步树立优强民营企业先进典型,弘扬优秀民营企业家精神。三是加强对民营经济人士的教育培训。开展“滇商永远跟党走·同心奋进新征程”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全省民营经济人士矢志不渝听党话的初心、坚定不移跟党走的信念更加坚定。省级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增至8个,理想信念教育形式多样化、教育场地实景化。大力开展民营经济人士“培根促长”行动并入选2021年度“创新中国”工作最佳案例。施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头雁领飞”计划、中小微企业“云羚助跑”计划、年轻一代企业家“接力奋进”计划,以加强政治共识教育为核心、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能力和企业家素质为重点,进一步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突出“精准”培训、高质量培训,2021年共举办培训班48个班次,培训民营经济代表人士4250人/次。
下一步的工作中,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并认真采纳您提出的建议,加大力度为中小微企业纾困,助力全省民营经济发展,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计划。强化分析调度,加强对州市的指导服务,确保完成年度目标。进一步优化遴选培育体系,增加优质企业户数。建立重点企业培育库和推进台账,推动规下、限下企业升规纳统。更好落实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切实为企业发展排忧解难、添薪续力。二是持续加大惠企政策落实力度。加快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力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和《云南省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若干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好中央和省的减税降费、稳岗就业、降本减负、涉企收费、财政支持等系列政策,多渠道宣传好各项惠企政策,并结合实际适时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加快构建全省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优化完善资金支持,扶持扶强的同时,加大纾困方面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三是推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国务院中小企业领导小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若干措施》,强化精准服务,落实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专员制度。聚焦创新引领、融资支持、数字化发展、绿色发展等多个维度,不断提高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层次。四是强化考核评价。适时提请开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执法检查。强化省对州市中小企业发展相关指标考核,压实各州市的主体责任。探索委托第三方开展“云南省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系统评价各州市政府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水平和实际效果。持续开展年度民营企业评议政府职能部门工作,强化评议结果运用。组织好云南省民营经济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五是加快培育民营企业家。聚焦弘扬企业家精神、强化忠诚意识、拓展世界眼光、提高战略思维、勇于开拓创新、锻造优秀品行。通过多渠道、多形式组织实施企业家队伍培育计划。创造条件,选派优秀企业家出省出国交流学习,塑造创业精神,全面增强机会捕捉、资源整合、价值创造、回馈社会的能力和水平。到2025年,力争培训企业家不少于2万人次。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民营经济工作的关心,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力做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工作。
(张云江 13888812565)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