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7140000031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06-2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云南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JY100013050500号建议的答复
A类
公开
龚娴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富源县建设发展煤化工产业的建议》(第JY10001305050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化工园区确认办法(试行)》(云工信石化〔2020〕91号)和国家部委有关要求,我厅牵头协同省级8部门于2020年12月底完成了全省首批化工园区确认工作。第二批化工园区确认工作自2021年底开展以来,已完成7个州市13个化工园区的资料申报、专家评审、部门审核及资料补正工作,目前正在进行部门集中审议、会签、报省政府审定等工作。至今我厅尚未收到富源县、曲靖市及相关机构提交的申报材料。
二、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原〔2021〕220号)文件规定,我厅正在组织编制全省的实施细则。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要求,化工园区应先开展相关建设,达到标准和要求后再进行认定。因此,属地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应根据《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等文件规定抓好建设,在新项目建成投产前完成化工园区认定工作即可。
三、在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发改产业〔2017〕553号)通知中指出,新建煤制烯烃、煤制芳烃项目必须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必须符合《现代煤化工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条件(试行)》要求。煤化工项目业主可自主开展前期工作,相关部门依法开展城市规划、用地预审、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等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简政放权的精神和《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要求,将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的新建煤制烯烃、煤制芳烃项目(不包括煤制油、煤制气等煤制燃料项目),下放省级政府核准。目前,我省没有项目列入《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
下一步,我厅将认真履行部门职责,依法依规全力推进化工园区认定工作,积极配合省发展改革委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将云南现代煤化工项目纳入新一轮国家《现代煤化工产业创新发展布局方案》,支持云南发展现代煤化工产业。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姜梅,0871-6351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