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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71500000317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7-15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第1205036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7-15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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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云南省十二届五次会议

12050360号提案的答复

 

九三学社云南省委:

你单位提出的关于推进云南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提案,已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生态工业园区建设情况

(一)全国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情况

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主要由生态环境部、商务部、科技部三部委联合推动,通过产业生态化的思路来实现节能减排的目标。截至2021年7月,全国有95个园区开展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工作,其中65个园区获得正式命名。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覆盖24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受资源禀赋、区位条件、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等多重因素影响,东部地区开展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起步早、数量多,中西部地区的示范园区建设滞后于东部地区,存在区域发展不平衡现象。95个园区中,位于东部地区的园区有71个,占总数的74.7%,位于中部地区的园区有18个,占19.0%,位于西部地区的园区有6个,占6.3%,分布呈现从东部逐渐向中西部扩展的态势。其中,长三角地区的江苏、上海、浙江、安徽4省(市)共有50个园区获批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其中正式命名的园区有39个,占全国总数的60%。

(二)我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开展工作情况

为解决云南省各工业园区均达不到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标准,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方面还未实现零的突破等问题,2019年1月,省生态环境厅围绕推进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及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等目标,立足于云南省工业园区实际发展情况,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科学技术厅印发了《云南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办法》(云环发〔2019〕3号)。《云南省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创建办法》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并联合其他相关部门编写完成,对创建生态工业园区提出“两步走”,成熟一批、申报一批、验收一批、命名一批、提高一批,适时修订《指标》,逐步达到《国家生态工业园区》的要求,并组成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协调小组,在领导部门下设办公室,负责省级示范园区创建综合管理工作。经积极努力,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被生态环境部批准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目前,省生态环境厅正组织开展报送2021年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建设评价报告工作。

二、我省园区绿色低碳发展情况

(一)所开展工作

1、积极制定政策,加强规划引导

近年来,我省立足制造强国、生态文明建设全局,加快推进园区绿色化、集约化发展,制定出台了相关规划和政策。2021年10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云南省工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着力优化调整工业结构,提升工业能效水平,推动全省工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让绿色成为云南工业发展的鲜明底色。2022年4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三年行动计划(试行)》,明确以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先行先试、整体推进,分类引导、重点突破,产业优先、技术创新”为原则,推进“能源利用、资源利用、设施配套、产业发展、运营管理、园区环境”等六个方面的绿色低碳化。2019年,研究制定《云南省工业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2、强化指导,推动工业园区绿色发展

省生态环境厅高度重视工业园区绿色发展,2022年至今,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马永福先后率队前往安宁、曲靖、楚雄等州(市)实地调研工业园区情况,了解工业园区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针对存在问题逐一分析,进行现场答复,并就加快项目落地,推动园区绿色发展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

3、加强执法监管,排查整治存在问题

近年来,省生态环境厅根据工作职责,持续强化对全省工业园区的执法监管,紧密结合工业园区污染源特性,紧盯污染源重点,以“双随机”为牵引,把对工业园区的执法监管作为常态化工作开展,将工业园区纳入执法监管范畴,发现并有效解决了园区企业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和环境隐患。2019年至今,持续三年开展对部分工业园区“三磷”企业排查整治、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发现并查处了一批典型环境违法行为和突出环境问题。2022年2月,突出焦化行业这一重点,对焦化、氮肥等7个重点行业开展园区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同步建立了风险隐患问题清单。同时,以重点区域联合执法检查为抓手,在2022年组织开展的重点区域联合执法检查工作中,分别选取晋宁工业园区、红塔工业园区、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山工贸园区、华坪工业园区、兰坪工业园区7个重点工业园区,围绕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运行情况,园区内重点排污单位、环境重点监管对象依法生产经营情况,园区内主导且污染严重的行业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情况等8个检查重点开展检查,目前正在组织对晋宁工业园区、红塔工业园区开展检查。

4、高度重视,抓好环保督察涉及园区问题整改落实

针对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指出的“云南省18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尚未建立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问题”,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完善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问题整改台账备查的通知》,指导相关园区管委会完善整改台账备查,同时要求州市工信局对已完成整改问题进一步进行核实。截止目前,绝大部分产业园区采取自建、依托城镇配套或入园企业的方式,基本解决了园区集中污水处理问题。“十三五”期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共补助资金14000万元,支持60个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管网配套项目建设。

(二)取得的成效

1、园区绿色发展迈出新步伐

截至目前,除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国家确定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外,安宁工业园区已建成国家级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并被确定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嵩明杨林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力推进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共有4个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取得项目投资备案证,被确定为“云南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园区”。楚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在庄甸医药片区实施全省第一个以清洁能源为主的集中供热项目,提高了能源利用效率,减少了大气污染物排放。普洱工业园区成功创建国家绿色经济示范区。

2、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成果凸显

加快推动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累计培育创建省级以上绿色工厂85家(其中国家级52家)、绿色园区11个(其中国家级7个)、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15户(其中国家级6户)、国家级绿色设计产品64种,省级及以上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3家(其中国家级2家)。积极推进国家级工业产品生态(绿色)设计示范试点工作。成功申报并推进5项国家绿色制造系统集成项目建设。

3、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提升

打造了安宁、东川、个旧、兰坪等4个国家工业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初步形成了以化工渣、冶金渣、尾矿等大宗工业固体废弃物为主的资源化利用产业链,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水平逐步提高。

三、下一步开展工作

云南省第十一次党代会报告中明确提出,要推动园区优化提升和提质增效,创建一批绿色低碳示范园区,促进园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下一步,对于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云南省生态工业园区建设的建议,我们将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积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生态工业园区建设工作,支持各工业园区根据自身优势,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二是认真实施《云南省工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云南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三年行动计划(试行)》,鼓励具备成熟条件的园区先行示范,到2024年建成10个左右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示范效应的绿色低碳示范产业园区;三是积极践行一线工作法,在支持全省绿色转型发展实践中探索建立提前介入、主动服务机制,从基础服务、政策解释、项目发展等方面寻找更加有效措施,进一步优化全过程环评审批服务;四是强化对全省工业园区执法监管力度,及时查处工业园区典型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坚持执法力度与温度并重、严格执法与引导企业守法并重、执法监管和宣传普法并重的原则,科学精准做好全省工业园区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

衷心感谢对我省园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

                        2022518

(联系人及电话:唐芸 0871-6351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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