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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209090000044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2-09-0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JY100013050188号重点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2-09-09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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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中选等19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力度,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建议》(JY100013050188号)收悉,交由省人大常委会宗国英副主任督办、省政府杨斌副省长领办,具体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科技厅、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会办。在前期召开重点建议办理协调会、制定办理工作方案、开展联合调研、召开答复文稿讨论会等工作的基础上,9月2日,省政府杨斌副省长召开专题会议听取JY100013050188号重点建议办理情况汇报;9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宗国英副主任、省政府任军号副省长出席重点建议面商会并作重要讲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综合梳理了相关情况,结合会办单位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力度”的建议

(一)整体培育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自2018年起开展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已培育认定四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前三批共有4762户,第四批刚结束公示(尚未正式发布)。前三批我省共有52户企业入围,户数位居西部12省份第5位,次于四川省、重庆市、陕西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四批我省有20户企业纳入公示名单。

2010年,我省启动了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由此,“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拉开了帷幕。2021年,将“省级成长型中小企业”更名为“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省级民营小巨人企业”更名为“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培育名称统一,并全面动员,组织企业申报。截至目前,构建了以1000户云南省省级专精特新“成长”企业为基座(以下简称省级成长企业)、307户云南省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省级小巨人企业)为骨干、52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以下简称国家级小巨人企业)为尖端的中小企业“金字塔”体系。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帮扶培育情况

1.完善顶层制度设计。我省正式启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以来,高密度出台配套支持政策。通过《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云南省“十四五”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规划》《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等政策法规,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从顶层制度设计方面提出了明确目标和具体举措。相关政策措施重点突出,政策支持体系日臻完善,政策合力正在形成,为高质量培育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奠定了基础。目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正在开展《云南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研究》课题研究,同时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研究制定《云南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从优质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动态管理、培育扶持等方面,初步提出25条细则、3个评价和认定标准,以规范和推动我省优质中小企业培育。

2.形成合力加大培育。贯彻落实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办实事清单》,迅速转发至我省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和相关单位、州市领导小组。发挥省民营办作用,加强统筹协调、沟通共享,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政策落实。一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助企服务员”机制,结合“三进”市场主体活动,已完成1238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助企服务员”结对帮扶工作。“助企服务员”收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需求1134项,解决服务需求799项。各类服务机构组织开展政策宣贯服务约5190次、服务企业约3200家次。二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税务、金融、银保监、证监等部门建立直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机制,推送“专精特新”企业名单,“一企一策”提供“点对点”精细服务。截至目前,已可在税务部门系统中实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标签识别。三是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省、州市、县三级“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范围,帮助协调解决问题,指导企业党建工作。四是加强动态监测,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定期登录工信部运行监测平台填报信息,动态了解运行情况,分析企业发展形势,编制分析报告,开展服务和回访,研究储备政策。上半年,重点监测的906户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营业收入增长11.0%。

3.精准对接融资服务一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人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银保监局、省金控集团共同建立“政银企保”衔接工作机制,依托云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设置专精特新企业服务专栏,栏目下设的政府财税金融政策板块共计解读发布政策文件20余份、金融机构支持政策板块共计18家银行发布惠企信贷政策、银行信贷产品板块共计发布特色信贷产品40余个。二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共同编制《云南省金融支持稳增长保市场主体政策要点汇编》;联合云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以来金融支持稳定经济政策的文件汇编》电子书等。三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配合云南银保监局落实“政银企保”衔接机制,为全省130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逐一匹配结对银行,建立常态化金融服务对接机制。两家单位共同商议,由云南银保监局组织了21家在滇银行机构各自选配本行一名熟知政策、精通业务的人员作为金融服务专员在“政银企保”专栏公布联系方式,解答企业疑问、协调上门服务。四是开展“一起益企”和中小企业服务月系列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组织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开展“政银企保”撮合会及金融政策宣介活动。云南银保监局面向广大受疫情影响困难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及特殊困难人群,启动“云岭银保同心同行,助企惠民共渡难关”宣传月行动。五是人行昆明中心支行鼓励金融机构发挥科技赋能作用,结合中小微企业“短小频急”的融资特点,创新推广“随借随还”、“银税互动”、“留抵快贷”等信贷产品,探索商标、专利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模式,缓释企业缺少担保抵押难题,提高企业融资获得率。据人行昆明中心支行调查,截至6月末,全省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全省高新技术企业等4张名单内企业获得贷款余额1469.37亿元。

4.加大上市培育力度。一是6月15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在云南省股权交易中心设立“专精特新板”和“专精特新培育板”,培育和推动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走向资本市场,加快上市步伐。二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云南证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举办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上市培训会,围绕北交所、科创板、创业板等上市条件、申报程序等进行详细解读辅导,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近400余人参加了培训,与会企业反响强烈。三是以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重点,挖掘筛选一批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开展重点企业工作推进会,分类指导、逐一会诊,有针对性地推进上市进程。截至目前,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自身或母公司成功上市的有12户,提交证监会审核的有4户,纳入金种子名单的有26户。

5.加大人才智力支持。一是深入开展云南省民营经济人士“培根助长”素质提升工程,做强做亮民营经济代表人士“头雁领飞”计划、中小微企业“云羚助跑”计划、年轻一代企业家“接力奋进”计划等教育培训品牌。今年以来,组织了1个线上班和6个线下班,7356人次民营经济人士参训。二是会同省教育厅开展2022年云南省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高校毕业生进行对接,组织部分优秀企业进校园举办现场招聘活动。截至8月19日,全省工信系统共组织开拓中小企业岗位11.73万个,完成10万个的任务目标。

(三)财政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情况

1.加大财政资金支持。一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2021年以来,下达中央财政“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奖补资金4350万元,支持16家重点“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主要用于提升我省重点“小巨人”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二是省级财政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2021年安排5亿元,2022年为加力支持中小企业纾困发展安排10亿元,重点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包括重点产业中小企业延链补链强链、产业基础能力提升、科技成果产业化建设项目等。2021年、2022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部分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比例分别占已下达总额的55.2%和75.8%。

2.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一是及时研究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政策。国务院颁布的《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政府采购政策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因此,省以下财政部门没有制定政府采购政策的权限。2007年,财政部制定了《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办法》,2020年1月23日财政部公布废止了该办法。经向财政部了解,目前,财政部正在开展相关问题研究工作,待财政部新的政策出台后,省财政厅将在研究贯彻实施意见时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听取人大代表、相关企业和行业的意见建议,进一步落实好财政部支持相关企业发展的政策。二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订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云财规〔2022〕13号),规定通过预留采购份额、及时公开采购信息、简化身份证明文件、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及时支付采购资金等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2022年5月30日,财政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提出将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政府采购工程项目2022年下半年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要求。我省6月份印发了贯彻落实的文件,优惠幅度和预留份额比例与财政部保持一致,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四项具体措施,包括要求采购人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预留比例避免搞“一刀切”;要求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做好工程项目预留份额提高工作;在昆明等三个州(市)开展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交易、信用担保、合同融资等创新试点工作;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加强培训指导和跟踪监督,切实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等。三是积极支持两型产品和绿色产品采购。我省高度重视并积极推进节能、环保产品采购政策的落实。按照国家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的规定,我省要求预算单位严格执行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列入品目清单且取得认证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2021年,全省采购环保产品21.38亿元,占同类产品的采购比例为90.9%;采购节能、节水产品12.57亿元,占同类产品的采购比例为83.8%,有力支持了节能、环保产业发展。

(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情况

整体来看,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运行情况良好。2021年度,全省130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户均营业收入达2.28亿元,平均增长率达19.07%;户均主营业务收入2.25亿元,户均净利润1892万元;户均研发经费达647万元,增长率达28.37%,研发投入强度2.83%;户均拥有发明专利3.25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18.76项。1307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40余万户企业协同发展,近60%的企业主导产品处于产业链中游。吸纳就业17.86万人,户均吸纳就业137人。缴纳税收113.26亿元,户均缴税866.56万元。目前全省16个州市均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量排名前5的州市依次为:昆明、玉溪、楚雄、红河、曲靖。

(五)下步工作打算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调查研究,找准我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的关键和薄弱环节,开展新增一批优质企业、组织一对一融资对接、拓宽一系列融资渠道、推进一批创新服务、提升一批企业数字化水平、开展一揽子人才培育、推动一批企业开拓市场、开展一整套助企服务活动“八个一”行动,推动全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质增量,带动更多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

二、关于“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倍增计划”的建议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对全省优化营商环境的高位统筹和集中领导,成立了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下设由相关领域省级分管领导任组长的5个专项组;16个州(市)均已设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任双组长的领导小组,上下贯通、工作联动的改革“一盘棋”格局加快形成。开发建设市场主体监测网络平台,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有效建立“日报告、周调度、旬督查、月小结”工作机制。

二是细化措施体系,压实部门责任。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的意见》,力争2025年实现我省市场主体总量倍增,配套出台“8+2”市场主体培育政策措施,精准施策、靶向培育。以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2022年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要点》,围绕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进一步明确了省级相关部门和16个州(市)2022年市场主体培育主要目标,并制定了考评方案,进一步压实责任。

三是抓营商环境评价,推动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完善符合云南实际的省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2022年9月1日以省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云南省2022年营商环境考评工作方案》。通过评价,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形成你追我赶的良好改革氛围,推动各项改革目标任务切实落到实处。

四是加快工业企业培育,助力企业纾困发展。印发《云南省2022年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要点》,将年度中小企业培育目标分解下达到各州市,按季度对州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分类推进规上工业企业培育,建立新建投产企业(项目)库、“小升规”工业企业培育库、临退规工业企业库“三个企业库”,加强监测分析,跟踪做好服务。强化招商引资,促进工业企业增长。围绕补链、延链、强链,实施“一把手”带头招商,上半年,全省工信系统共签订项目合作协议282个、协议总投资4729.0亿元。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稳住经济大盘、助企纾困一揽子政策措施,快速出台并精准落实《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及15个细化实施方案。建立完善日常调度、工作动态通报、“三办一销号”等工作机制,保障纾困措施尽快落地见效。

五是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开展个转企行动。印发《云南省扶持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工作方案》,送出7项税费优惠、32项金融支持、9项稳岗就业、10项减房租降成本、7项拓展市场促消费、8项支持“双创”等共计73项政策“大礼包”,构建形成为个体工商户纾难解困“7+9+3”(七个“三进个体工商户”活动、九个加力纾困扶持措施、三项工作保障机制)政策体系,支持个体工商户提振信心、渡过难关、蓬勃发展。制定《云南省“个转企”行动实施方案》,力争年内推动2万户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选拔建立更多的储备库。

(二)培育成效

2021年,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410.97万户,同比增长12.7%。2022年1-7月,全省市场主体总量达453.41万户,同比增长17.3%,较去年底提高了4.6个百分点,继续位列全国第14位;市场主体净增42.44万户,较去年底增长了10.30%。1-7月,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各类市场主体的新设数量均超过去年同期水平,市场主体退出新设比下降,个体工商户完成净增目标的96.82%。从产业结构看,第一产业增长显著,二三产业持续上升,行业布局逐渐改善;批发零售业6月份突破200万户,也是第三产业的主要增长点,发挥了吸纳和稳定就业的重要作用。发展趋势表明,我省市场环境持续改善,市场准入、业务准营和投资贸易便利化程度提高,稳增长稳经济稳就业政策措施的正效应逐步释放。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强化助企纾困政策兑现。把助企纾困作为工作重中之重,加大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力度,全面推进“三进”市场主体活动,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让各类市场主体得实惠、渡难关、稳发展。

二是进一步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建立健全中小微企业纾困解难的“三办一销号”制度,深入推动《云南省进一步帮扶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工作方案》及“十大专项行动”落地落细,帮助中小微企业轻装上阵、稳住存量、扩大增量、提升质量。

三是进一步推动“个转企”工程。将实施“个转企”工程作为工作“靶心”来重点瞄准,建立“个转企”培育库,统筹推进具有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为“专精特新”企业选拔建立更多的储备库,提高市场主体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切实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活起来强起来大起来。

四是进一步强化外资招商工作。抓牢我省重大开放机遇,用好各类开放合作平台,围绕绿色产业、智能制造、消费升级、城市更新、文化旅游、生物医药及大健康等重点领域,主动谋划有吸引力的重大外资项目。建立完善与在华商协会常态化交流、外资企业常态化走访工作机制,进一步稳住和扩大外商投资。

五是持续完善促进市场主体倍增监测平台,聚焦发挥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四大员”作用,对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全方位动态监测,及时发现、研究、解决阻碍市场主体发展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

徐中选等代表,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发展的关心,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全力做好促进我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暨市场主体倍增的相关工作。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9月9日

 

 

(联系人及电话:庞鸿勇,0871-6351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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