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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120000018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3-05-12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对政协云南省委员会第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49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5-12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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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阮国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点支持我省中药饮片产业发展的提案》(第13010495号)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经过与省农业农村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充分协商,现答复如下:

一、积极推动中药产业发展

近年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云政发〔2019〕26号)、《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18号)等文件,推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我省规模以上中药企业达到130户,云南白药、昆药集团、生物谷和龙津药业入选中国中药企业百强榜,培育云南鸿翔中药科技、龙海天然植物药业、金碧制药等50家企业列入中药类创新型中小企业,认定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昆明贝泰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5户企业为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目前,已形成以昆明高新区、昆明经开区、玉溪高新区、楚雄高新区、文山三七产业园区为代表的中药产业集聚区。

二、推动中药材、饮片标准提升

《中国药典》2020年版将“33种禁用农药不得检出”写入药材和饮片检定通则,提升了中药材及中药饮片的农药残留标准。在新的监管要求下,我省中药材的品质总体大幅提升,多年来因农药不达标的情况得到有效改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出台了《云南省中药材标准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云南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技术指导原则(试行)》《云南省中药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积极开展云南省中药标准的制定工作,鼓励和支持企业、社会第三方对中药标准进行研究和提高。目前省正在全省范围内遴选中药标准相关专家,为修订云南省中药标准做相关准备工作。同时也在指导企业开展灵芝孢子粉及燕窝等品种省级中药标准修订及提升工作。

三、持续推进中药材趁鲜加工

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药监局抢抓国家中药材产地趁鲜加工政策机遇,积极开展政策措施研究和落地,出台了《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试点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云药监生〔2021〕47号),在全省范围开展中药材产地加工(趁鲜切制)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我省已颁布三七、天麻、铁皮石斛、白及、重楼等12个品种,其中包含了木香、当归等干切片易碎、不成形、成分损失的品种。

四、中药配方颗粒生产经营

2018年,省药监局联合省工信厅印发《关于开展云南省中药配方颗粒研究试点工作的通知》,确定云南神威施普瑞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配方颗粒试点企业,共备案1960个品种,填补了我省无中药配方颗粒企业的空白。依据《国家药监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医保局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2021年第22号)要求,中药配方颗粒不得在医疗机构以外销售。2021年国家结束试点后,省药监局积极开展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修订工作。截止目前,共颁布242个省级中药配方颗粒标准。

五、强化中药饮片质量监管

按照《国家药监局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方案》(国药监综〔2022〕9号)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信息报送有关事宜的通知》(药监综函〔2022〕98号)要求,省药监局积极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风险隐患5206个,消除风险隐患5105个,其他101个风险隐患正在处理中。共查办“两品一械”案件3643件,罚没款5662.71万元,责令关闭药品经营企业15家,吊销经营许可证4家,报送国家药监局大案要案26件,向公安机关移送药品涉刑案件及线索223件,基层执法办案能力大提升,2022年案件查办数量同比增长215%;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实现新突破,切实保障了药品安全形势稳定。        

我们将继续加大我省中药材趁鲜加工引导力度,做好中药材种植、加工源头管理,积极推进中药材、中药饮片标准提升,强化药品质量监管,做强“云药”产地加工大企业,打造“云药”产地加工大品牌,真正将政策红利转化为药品生产企业的高效益。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5月4日   

   

(联系人及方式:徐孟晓,0871-635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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