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305150000018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5-1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13010540号提案的答复
A类
公开
张金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民营企业支持力度助力云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建议》(第1301054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工商联等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旗帜鲜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在看望参加政协会议的民建工商联界别委员时讲话精神、致2022年全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大会贺信精神,深刻领会核心要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增强做好促进民营经济、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贯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营造有利于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成长的良好环境”等要求,研究落实举措,全力组织实施。2018年调整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任组长、相关省级领导和26个厅局级单位组成的促进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形成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合力,在全国率先建立了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服务企业工作制度,组织实施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十大工程”、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助企纾困“十大专项行动”,建立了民营企业纾困解难交办、承办、督办和销号(“三办一销号”)制度,深入开展培优扶强等工作,有力推动了民营经济发展。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从2017年底的7798.2亿元跃升至2022年的15011亿元,年均增长7.5%;民营经济市场主体从263万户增加到475.83万户,年均增长12.6%,其中私营企业从54.9万户增加到94.67万户,年均增长11.5%。构建了以1947户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基座、805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67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高端的优质企业“金字塔”培育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深学细悟总书记重要论述,牢牢把握“两个毫不动摇”“三个没有变”“两个健康”等方针政策要求,增强工作系统性、前瞻性、创新性,积极为民营企业在发展上解忧、环境上解压、政策上解惑、帮扶上解渴。紧密结合新形势新任务,召开全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大会,引导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增强信心、轻装上阵、大胆发展。加强与主流媒体务实深度合作,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鼓励、支持、引导非公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和民营经济领域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加大对优秀企业家及其民营企业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贡献和典型案例的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爱商、崇商、护商、重商的良好氛围。
二、关于真情实感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2018年以来,我省先后出台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一系列政策举措,并于2021年修订了《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在充分吸纳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和借鉴有关省市立法经验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回应企业关切,从工作机制、营商环境、资金支持、创业创新、市场开拓、服务保障、监督检查等方面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作出规定,并将之前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如统筹协调机制、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企业家荣誉制度以及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制度等进行固化,上升为法律规定。政策法规体系的不断完善,进一步打破了制度壁垒,有效破除制约民营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全省民营经济暨中小企业发展开辟了广阔空间。
下一步,我们将以问题为导向,针对性制定政策举措,更加完善我省促进民营经济的政策法规体系。一是抓紧出台我省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实施细则。二是紧盯国家层面《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颁布情况,根据我省实际及时启动相关立法工作。三是加快研究制定新的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四是在涉企政策起草过程中,通过座谈会、实地走访、问卷调查、企业家代表参与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不同所有制企业家的意见建议,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五是通过各级单位官网、微信公众号开设专栏、对民营经济人士专题培训、课题调研走访、企业座谈、编印简编、拍摄小视频等多种方式,送政策进机关、进基层、进商会、进企业,多渠道、多层次、多方位对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进行宣传、解读,及时把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及惠企支企政策传达到商会和企业,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提升企业运用政策的能力。
三、关于进一步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要求,2016年来,我省深入开展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工作,三级四套班子成员,每人挂钩2户以上重点民营企业,全省共4223名领导挂钩联系民营企业9006户,累计到企业走访调研5.8万次,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2.9万个。深入实施“三进市场主体”活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列出工作清单,明确80项具体任务,完成1238家民营企业与“助企服务员”结对帮扶,解决服务需求2415项,开展政策宣贯服务5190次,服务企业约3200家次。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和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深入开展政策宣传、政策服务、政策兑现“三进市场主体”活动,规范政商交往行为,鼓励各级党政机关干部面对企业家,坦荡真诚同企业家交往,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省工商联将建立完善专职副主席及处(室)联系州(市)工商联,专职副主席及处(室)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和商(协)会,企业家副主席、副会长联系基层,工商联干部到政府部门顶岗、到民营企业及商(协)会挂职“四个制度”,不断深化“1+N”工作合作机制,汇聚各方力量,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通过搭建服务平台,扎实做好民营中小企业在发展中亟需的资金、创新、融资、人才等方面的帮扶,推动企业困难问题的解决。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发挥云南省总商会民商事调解中心和人民法院驻省工商联诉调服务中心的作用,构建部门联动的纠纷调解协调解决机制,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
尊敬的张金炉委员,感谢您对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今后继续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工作予以关注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