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1584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6-06-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招考录用 |
我委举行新任处级干部宪法宣誓仪式
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云南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等规定,6月27日,我委组织新任处级干部举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仪式。
建立宪法宣誓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培育宪法信仰、弘扬宪法精神、彰显宪法权威,全面依法治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组织新任处级干部举行集中宪法宣誓仪式,是我委贯彻落实中央决定和省委、省人大、省政府部署的具体体现,将为我委依法行政,着力推进我省工业和信息化改革发展起好引领作用。通过宪法宣誓,我委新任处级干部也将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履行宪法使命,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用实际行动做依法行政的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