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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12847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7-03-23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招考录用

关于开展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3-23 浏览次数: 【字体:

云工信人事〔2017〕131号


各州、市工信委、人社局,省直有关单位,省属有关大专院校,省属有关工业企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以及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大力实施工业强省和人才强省战略,激励各类工业人才在打赢工业经济攻坚战中奋发有为、建功立业,努力营造各类工业人才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为我省工业经济闯出跨越式发展路子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根据《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决定》(云发〔2010〕7号)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工业人才队伍开发行动计划(2010-2020年)〉的通知》(云政办发﹝2010﹞149号),经省政府批准,决定开展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我省工业经济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人才,以及其他在我省工业经济领域中有重大创新或做出重大贡献的优秀人才。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近年来在我省工业经济中敢于创业、勇于创新、勤于创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一)工业经营管理人才

所属工业企业在全省乃至全国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其主要产品被评为中国或云南名牌,重大技术改造获得国家专利或受到有关部委表彰,近年来,没有发生负直接领导责任的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及其他违纪违法情况。企业近年来利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显著。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企业管理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者。

(二)工业专业技术人才

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弘扬科学精神,在工业领域科研教学、技术发明、推广应用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其业绩成果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且被同行专家公认,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和表彰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

(三)工业技能人才

坚持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带徒传技,在工业领域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有突破性创造,能攻克技术难关并有独特的操作方法解决技术核心问题,且在本职业(工种)中具备某种绝招绝技,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或在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成生产力方面做出重大贡献,获得全国、行业表彰的优秀工业技能人才。

三、表彰奖励人数

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表彰奖励10名,其中:工业经营管理人才5名,工业专业技术人才和工业技能人才共5名。

四、报名方法和程序

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的报名,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州(市)推荐的人选不超过10名,其他单位或组织推荐的人选不超过5名。

(一)组织推荐。组织推荐的人选由各级工信部门会同人社部门以自下而上方式推荐申报,并由州(市)工信部门统一汇总审核公示后推荐上报。省直单位推荐的人选由主管部门审核公示后推荐上报。

(二)社会推荐。全省各类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可在本行业、本组织内推荐,经公示后向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评选办公室进行申报。

(三)个人自荐。个人自荐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直接向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办公室申报。

五、报名要求

(一)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推荐(自荐)人选须提供下列材料:

1.属组织推荐的,须有推荐单位党委(党组)的推荐报告、经推荐单位认可的个人主要事迹材料(300字以内)和《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推荐表》,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党委(党组)意见等;属社会推荐的,须有推荐组织的推荐报告、经推荐组织认可的个人主要事迹材料(300字以内)和《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推荐表》一式五份,推荐报告内容包括:人选产生过程、推荐理由等;属个人自荐的,须提交本人书面申请、经所在单位认可的个人主要事迹材料(300字以内)和《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自荐表》。以上材料一式五份,一律用A4纸打印,并提交电子文档及扫描件。

2.推荐(自荐)人选重大贡献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个人身份证、获奖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其它相关材料。以上材料一式二份,一律用A4纸打印,并提交扫描件。

3.提交个人电子版证件照片(要求PNG格式)。

《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推荐表》、《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自荐表》可到“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ynetc.gov.cn/)下载。

(二)推荐和申报起止日期:2017年4月1日至5月12日。

六、评审与表彰

以评选工作办公室名义在我省主要媒体发布公告,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的评选。评选工作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类推荐(或自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在资格审查基础上,由评选工作办公室组织召开第一次评委会进行初评,差额提出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初步候选人。在我省主要媒体公布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初步候选人名单及主要事迹。召开评委会进行复评,确定10名获奖候选人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报省政府批准。以省政府名义召开表彰会议,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每人奖金10万元。

七、组织领导与监督

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工信委牵头,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配合组织实施。成立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评委会,由省政府副省长董华同志任评委会主任。省政府副秘书长孙涛,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崔茂虎同志,省工信委主任杨福生同志,省国资委主任罗昭斌同志任副主任。评委会成员由有关领导、专家学者和省“两代表一委员”担任。评委会负责依照《云南省“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评选奖励办法》开展评审工作。

成立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评选工作办公室在省工信委,办公地点设在省工信委附楼2楼6号办公室(昆明市永安路37号),负责评选的日常工作。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评选办联系人:葛静、牛巍淞

联系电话:0871-63518071,0871-63515592(兼传真)

监督部门:省工信委直属单位纪委

联 系 人:蒋凯

监督电话:0871-63512537

附件: 1.填表说明及有关要求

            2.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推荐表

            3.云南省第二届“工业发展杰出贡献奖”自荐表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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