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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11644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6-07-0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35号)解读材料

发布时间:2016-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苗圩部长就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接受媒体采访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就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接受中央电视台等媒体采访。

记者: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发布后,电动汽车用电价格、免征车购税等新政陆续出台,政策是否达到预期效果?为消费者带来哪些实惠?

苗圩:2014年7月,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发布后,各相关部委、地方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落实。7月底发展改革委发布电动汽车用电价格政策,电动汽车充电执行居民用电价格;8月初财政部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从9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8月底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第一批免征车购税车型目录。

新政陆续出台,首先是消费者得实惠。按照我们在北京市场做的调查,以目前市场上常见的20万元左右的纯电动轿车为例,从购买环节来看,电动汽车可享受国家补贴和地方补贴,免征车购税政策出台后,一万多元的车购税又免了,而且纯电动轿车没有消费税,消费者以10万元左右就能买辆电动轿车,这已经接近了消费者可接受的价格。从使用环节来看,消费者使用过程中每年要交的车船税免了,电动汽车充电按居民用电价格,用电成本大概是用油成本的十分之一。如果电池组能与车辆寿命相当,电动汽车运行成本也很有竞争力,大大减轻了消费者使用负担。

通过这些政策措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效果已经初步显现。7月和8月,我国新能源汽车月产量都超过5000辆,同比增长10倍以上。预计9月份减免车购税政策正式实施后,政策措施进一步明朗,消费者观望情绪将消除,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将获得很大提升。可以说,目前产业发展已从导入期进入到成长期的阶段。

记者:《指导意见》的发布对产业发展有哪些重要意义?充电设施建设情况如何?

苗圩:《指导意见》的发布以及政策措施的逐项实施落地,对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随着企业订单的迅速增长,企业加大新能源汽车研发投入的信心也不断增强,新能源车型将会迅速增加,消费者购车选择也将不断增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对我国减少石油对外依赖、降低尾气排放等具有重大的意义,也将极大促进我国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同时,随着市场的快速发展,充电设施建设也在提速,截至目前,试点城市已建成充/换电站600座、充电桩2.7万多个。能源局正在抓紧制定充电设施发展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充电设施建设;住房城乡建设部在完善城市规划,将充电设施建设和配套电网建设与改造纳入规划;政府机关等公共机构也在加快内部停车场充电设施建设;国家电网已开始布局高速公路快充网络。充电设施布局的不断完善,将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市场消费。

记者:现在社会各界都认为,对于电动汽车产业发展而言,标准的制定非常重要,如充电接口标准等。目前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制定情况如何?能否支撑产业发展?在国际上的位置?

苗圩:标准是规范产业发展的基础。近几年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企业加大投入,积极推进电动汽车标准制定和体系建设工作。截至目前,我国已发布电动汽车标准75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电动汽车标准体系,其中整车及基础通用标准28项、动力电池及关键总成标准21项,充电设施标准26项,覆盖电动汽车发展需要的各个方面。如充电接口国家标准已经发布,全国统一实施,电动汽车可在任一充电桩充电。

从与国外对比情况来看,我国电动汽车标准基本处于前列,国外有的标准,我国基本都有。我国有些标准在国际上率先发布,有些标准则要求更严、更细、更全。如电池安全标准,国外只要求电池系统安全,我国同时还要求电池单体和模块安全。

同时,工业和信息化部根据技术进步、市场发展情况也在组织行业加快标准制修订工作,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品性能指标要求。目前,我们正在制修订的标准有77项,其中修订标准16项。如电池循环寿命标准,以前要求满充满放500次后电池衰减不得高于20%,现在指标提高到10%。通过标准引导,推动电池性能的不断提升,争取电池寿命能做到与整车同寿命。我相信随着标准体系的不断完善,产品性能不断提升,将极大缓解消费者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后顾之忧。

记者:工业和信息化部是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下一步重点工作是什么?还将出台哪些措施?

苗圩:作为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的牵头部门,工信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抓好《指导意见》的落实工作。目前,根据国务院领导的指示,我们对《指导意见》进行了认真梳理,整理出25项主要任务。每一项任务都有牵头部门,各牵头部门都要提出拟出台的政策措施及时间进度。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跟进25项任务落实情况,推动各项政策按时出台,形成政策合力。与此同时,及时发现推广中存在的问题,并推动解决,逐项落实《指导意见》任务,不断完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

同时,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我们还将督促指导各个试点示范的地方政府加大推广力度,对试点示范城市要进行监督检查,对推广应用比较好的给予表彰奖励,对两年内没有进展的试点城市实行有进有出动态调整。并要打破地方保护,鼓励非本地生产的电动车进入本地的市场,通过竞争促进汽车生产企业的不断进步。

记者:我国公共服务领域与私人领域相比,前者快于后者,在欧美后者则快于前者。有不少业内人士指出,新能源汽车大规模进入家庭,才是市场成熟的标准,您如何看待这一观点?

苗圩:我国新能源汽车试点采取的是公共优先、私人跟进、循序渐进的推广模式。2009年我国启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试点,在13个城市的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根据试点情况,2010年6月扩大到25个城市,同时从中选择6个城市开展私人购买新能源汽车补贴试点。这种模式是充分考虑我国国情的,目前我国大多数居民出行还是靠公共交通,公共交通领域充电设施建设也相对集中,同时公共机构示范作用可以提高私人消费信心。

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不断推进以及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未来私人消费领域将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要市场。我相信通过这些政策措施的出台,通过企业的不断参与,将来车型会越来越多,供消费者选择的余地也会越来越大,而且通过竞争的价格也一定会越走越低。私人消费比重将不断扩大。

二、苏波副部长介绍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指导意见相关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2〕22号,简称《规划》),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编制了《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经国务院批准,近日由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实施。2014年7月2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在北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苏波主持会议并介绍了《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等相关情况。

(一)关于《指导意见》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将新能源汽车确定为战略性新兴产业。2012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 2012-2020年))。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研究制订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一是建立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并召开了第一次部际联席会议,对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二是实施了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2012年启动了25个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项目,包括11个乘用车、6个商用车、8个动力电池项目。三是实施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补贴政策。对消费者购买新能源汽车给予补贴。已经发布了两批示范城市或地区,累计有88个城市。四是实施车船税优惠政策,对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船税。五是国务院最近审议通过了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方案,对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从2014年9月1日到2017年底,免征车购税。六是出台了《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七是加强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考核管理。2013年3月,发布了《乘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对国产、进口汽车统一考核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并对新能源汽车给予优惠。八是完善新能源汽车标准体系。截至目前,已经出台了电动汽车标准61项,涉及电动汽车整车、动力电池、充电接口及通信协议等。成立了电动汽车国际标准法规协调与制订工作组,参与电动汽车国际标准制订。九是完善新能源汽车企业准入政策。正在研究制定新建新能源汽车企业的准入方案,拟择优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能力的企业进入新能源汽车生产领域。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已经有了较大发展,汽车企业和相关行业加大了研发投入,关键技术攻关取得一定突破,试点城市推广应用取得积极进展。我国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已经取得初步成效。2013年全国推广新能源汽车2万辆,比过去4年的总和翻了近一番,2014年上半年全国生产新能源汽车超过2万辆。与此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在国际上,美国、德国、日本等发达国家也都将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确定为国家战略,并正在形成具有竞争力的品牌产品。

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规划》目标还有很大差距,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还存在一系列问题,有些地方对发展新能源汽车心存疑虑、充电设施建设滞后、企业盈利模式尚未形成、扶持政策有待完善、存在着不同形式的地方保护、产品性能需要进一步提高等。为了进一步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大政策措施力度,切实解决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中的突出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指导意见》。

(二)关于《指导意见》主要内容。

《指导意见》从总体要求、充电设施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推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应用、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加快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等八个方面提出三十条具体政策措施。

第一方面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指导思想明确指出发展新能源汽车,必须以纯电驱动为新能源汽车发展的主要战略取向,重点发展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以市场主导和政府扶持相结合,建立长期稳定的新能源汽车发展政策体系。并提出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创新驱动,产学研用结合;政府引导,市场竞争拉动;双管齐下,公共服务带动;因地制宜,明确责任主体。

第二方面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充电设施是新能源汽车发展的重要基础。目前,新能源汽车正从以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主逐渐向公共服务和个人使用并重扩展,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已经成为当前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指导意见》制定了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充电标准和服务、用地和用电价格等政策体系,并要求将充电设施建设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允许充电设施经营企业可以依法向电动汽车用户收取电费和充电服务费。

第三方面引导企业创新商业模式。要重视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引导和支持企业创新商业模式,形成一批优质的新能源汽车服务企业。《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新能源汽车发展的市场竞争机制,明确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明确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支持社会资本和具有技术创新能力的企业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通过市场竞争更好地引导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

第四方面推动公共服务领域率先推广应用。要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导向作用,扩大公共机构采购新能源汽车规模,通过示范使用增强社会信心、引导私人购买,促进企业扩大生产、降低成本,形成良性循环。《指导意见》要求,2014年至2016年,中央国家机关以及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的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的新能源汽车占当年配备更新车辆总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要逐年提高。

第五方面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在新能源汽车产业成长初期和推广应用关键阶段,各级政府要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各有关部门要围绕《规划》目标,进一步加强战略谋划,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了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财税政策,要求落实好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车船税、消费税等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要求有关部门抓紧研究确定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财政支持政策,给企业和消费者稳定的政策预期。

第六方面破除地方保护。公平有效的竞争,是促进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只有通过竞争才能推动技术进步,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地方保护既不利于促进本地企业长远发展,也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指导意见》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执行全国统一的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各地不得阻碍外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进入本地市场,不得限制消费者购买某一类新能源汽车。建立统一开发、有序竞争市场环境,进一步促进汽车企业和充电服务企业的公平竞争,促进新能源汽车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七方面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质量监管。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关键是要有高品质、有竞争力的产品。当前我国新能源汽车及充电设施在性能、质量、价格等方面还有待完善和提高,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指导意见》指出要通过国家科技计划、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等政策措施,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技术水平、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体系。通过建立行业性技术支撑平台以及市场抽检制度,完善新能源汽车产品质量保障体系。

第八方面加强组织领导。《指导意见》要求各有关地方政府要加强组织推动工作,结合本地实际制订细化支持政策和配套措施,建立以实际运营车辆为主要指标的考核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区的督促考核,建立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退出机制,要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全国推广借鉴。要通过媒体宣传、专家解读和舆论监督,形成有利于新能源汽车消费的氛围。

(三)关于《指导意见》贯彻落实。

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情况复杂、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下更大的决心和气力,采取有效措施坚定不移加以推进。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按照国务院要求,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做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统筹协调工作,加强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有关部委的协作与配合,推进《指导意见》各项工作要求和政策措施的全面贯彻落实。一方面要切实实施好已经出台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车船税和消费税优惠、新能源汽车产业技术创新工程、新能源汽车和充电设施标准、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政府机关及公共机构购买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等政策法规。另一方面,要加大改革创新,抓紧制订出台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新能源汽车科研生产和新能源汽车充电运营服务政策、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政策、城市公交车成品油价格补贴政策改革、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等政策措施,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竞争和政府引导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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