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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11653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16-07-08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21号)

发布时间:2016-07-08 浏览次数: 【字体:

2014年8月19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2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了便于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和电信运营企业等更好的理解《通知》的相关内容,切实做好落实工作,现就《通知》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说明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201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发放了第四代移动通信(以下称4G)牌照,并批复4G运营所需的无线电频率资源,4G网络建设和运营正式全面启动。我国4G建设主要采用的TD—LTE技术是我国主导的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4G技术。大力支持TD—LTE等4G网络建设发展是建设“无线城市”,推进信息化进程,方便和丰富百姓日常生活,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4G网络建设管理中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一是4G网络建设与城乡规划建设不同步,网络建设及其深度覆盖滞后;二是缺乏整体规划和长效机制,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基站建设不规范;三是基站选址难、网络建设用地难、共建共享难;四是监督检查手段需要进一步明确。这些问题的存在妨碍了4G网络建设,影响了无线电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3〕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2号)和《云南省无线通信网络建设管理办法》(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9号),推进4G网络建设,加强移动通信基站建设管理,保障通信安全畅通,维护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研究起草了《关于大力支持第四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通知》,并征求听取了省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建议。

二、主要内容

(一)目的意义。

基于TD-LTE网络的高速移动互联接入,是云计算、物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产业的重要支撑,是移动互联网升级换代和快速发展的重要推进器。围绕TD-LTE技术可建设和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芯片、终端、设备、软件、仪器仪表等信息通信产业,形成集群化、规模化发展。加快推进我省4G建设发展,对促进我省信息产业、信息化和两化深度融合,推动桥头堡和 “无线城市”、“智慧城市”、“信息消费城市”、“信息惠民示范城市”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统筹规划,将4G网络规划建设作为各地的重点工作,实现4G网络规划建设与地方规划建设有机衔接和同步实施;二是推进网络建设,优化行政审批、征地拆迁、管道建设等环节工作流程,加强服务,依法依规加快推进4G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三是推动应用普及,以政府采购服务、民生示范工程等形式,鼓励和引导TD—LTE等4G技术在电子政务、应急管理、智慧城市、电子商务、两化深度融合及其他领域的应用,以应用促发展。四是促进产业繁荣,整合产、学、研各类优势资源,重点支持TD—LTE有关技术研究及应用,带动本地设备、软件及服务采购,完善TD—LTE产业链,促进新一代信息产业发展。

(三)保障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4G网络建设发展纳入本地本部门发展计划,并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二是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做好4G网络建设管理的综合协调、指导工作。无线电管理机构要优先保障相关频率资源,做好规划审查、基站设置等管理工作;三是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无线通信网络建设管理的相关工作。

2.强化工作协作。一是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交通运输、铁路、民航、通信管理及云南电网、轨道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优化工作流程,共同推进4G网络建设;二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建设的非居住建筑物、构筑物应对4G网络设施建设给予支持;三是物业管理单位要按照基站建设要求为基站设置提供条件。

3.加强规划管理。一是省级电信运营企业编制的4G网络建设规划要听取省无线电管理机构的意见;州、市电信运营企业编制的基站年度建设计划报州、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审查;二是电信运营企业要进一步提高电信设施共建共享水平,基站选址距离相近或者重叠的,要尽可能共用同一站址资源,室内无线电信号覆盖系统建设要满足多套公众移动通信系统的共享要求;三是要做好城镇4G网络基站的美化、小型化和隐蔽化工作,与周边环境相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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