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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1110400000574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1-11-04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解读

《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21-11-04 浏览次数: 【字体:

近日,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了《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云财规〔2021〕8号,以下简称《办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将有关内容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21年7月29日由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省级财政应当在本级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为认真贯彻执行《条例》,省财政厅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积极研究谋划设立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旨在通过财政资金聚焦重点、引导带动,培育一批专注细分市场、聚焦主业、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促进中小微企业“个升小、小升规、规升巨”。

二、主要内容

《办法》共六章十九条,主要内容体现在以下方面: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专项资金的设立依据、资金定义、遵循原则等内容。专项资金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云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设立,由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遵循依法合规、公开公正、引导带动、择优高效的原则,在“阳光云财一网通”平台上进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核、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结果公开等全流程公开办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明确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和项目管理,牵头组织申报资金,审核州(市)报送的资金申报材料和数据;省级财政部门负责资金预算,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中小企业局)明确年度支持重点,根据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中小企业局)提出的资金预算,按程序下达预算、拨付资金。明确州(市)、县(市、区)有关主管部门负责对本领域资金申报主体报送的材料和数据进行初审,州(市)、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拨付和监管。

第三章支持范围及方式。支持对象,包括符合条件的企业或项目、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机构或载体、开展示范试点的区域。支持范围,包括支持中小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专业化水平、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中小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及经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其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事项。支持方式,包括直接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购买服务等方式。

第四章预算管理。明确专项资金主要采取项目法分配,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建立专项资金动态项目库,拟扶持项目原则上从项目库中择优遴选。

第五章绩效及监督管理。建立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强化全过程监控,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第六章附则。《办法》自2021年12月4日起施行,实施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

原文链接: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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