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220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07-02-2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云政发[2006]155号
2006年10月18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促进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云南省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实施意见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引导社会投资,促进工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据《国务院关于发布实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的决定》(国发[2005年40号],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原则
促进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对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新型工业化又快又好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结构调整工作全局。紧紧围绕云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坚定不移实施工业强省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走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发展道路。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市场规则体系。积极突破一些制约产业发展的的体制性保障,为促进企业有效竞争、实现产业结构调整提供体制和政策保证。 把自主创新作为调整产业结构的中心环节。建立以企业为主体、高校和科研院所积极参与、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大力提高企业原始创新能力、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提升产业整体技术水平。 努力实现产业与区域协调发展。继续着力改变工业支柱产业单一的局面,优化轻重工业结构。引导加工业与农业、制造业与生产性服务业、能源工业与矿产资源加工业紧密链结。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针对不同地区实际,分类指导,合理实施。二、 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主要目标
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到2010年,全省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2﹪左右,工业占全省GDP比重由2005年的34.2﹪上升到40﹪以上。 产业结构和技术结构优化升级.巩固提升烟草、冶金、有色金属、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大力发展生物特色产业,优化发展能源产业,振兴机械装备制造业,加快光电子等新兴产业发展。力争到2010年,高新技术工业比重达到25﹪左右,新产品产值占总产值的15﹪。 工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到2010年,全省万元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折标准煤降至2.66吨,万元工业增加值取水量降至152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50﹪以上,大多数企业推行清洁生产。 区域经济明显改善。到2010年,力争大部分州(市)工业占GDP比重超过40﹪,全省约1/3的县(市、区)基本实现工业化。昆明、曲靖、玉溪、红河、大理、楚雄等地实现优化发展,其他地区加快发展。通过中心城市发展带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三、 工业产业结构调整基本思路
我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围绕全面推进新型工业化,继续实施信息化带动、自主创新提升、扩大开放促进、可持续发展等战略,构筑技术进步、企业集群、融资担保、创业服务、人才保障等平台。完善促进工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加大工业投资力度。加强经济运行调控。加快区域协调发展,培育工业强县、特色园区和产业基地,形成集约化、集群化发展优势,推进优势资源向优势产业集聚、优势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优势企业向园区集聚、优势产品向优势品牌集聚。四、 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和重点
调整方向: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结合我省实际,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烟草及配套、能源、钢铁及有色金属、化工、机械制造、建材、电子信息制造、造纸和农特产品加工等重点产业。建设能源、有色金属、高浓度磷复肥、煤化工、云药、农特产品加工、林竹浆纸、麻丝纺织等基地。优化轻重工业结构,延伸原材料和矿产品加工产业链,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特色产业和循环经济。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 重点工作: (一) 巩固壮大优势产业 烟草及配套业。进一步做好云南卷烟企业整合重组工作,实施品牌战略,着力开拓国际市场,确保烟草产业在国内的领先水平。发展重点品牌,做精做强做大一批市场潜力大、盈利能力强的优势品牌。 能源产业。加快建设大型水电,建设澜沧江、金沙江、怒江3大水电基地及小湾、糯扎渡、溪洛渡、向家坝等大型水电站。积极发展中小型水电,建设曲靖、红河、昆明、昭通等火电基地。加快建设恩洪、小龙潭、老厂、先锋、昭通5大煤炭基地。加大煤炭清洁生产和综合利用力度。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加快开发生物质能,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地热能和风能。加快煤层气资源的开发利用。加大油气资源的勘探力度。 有色金属产业。强化资源战略意识,以合金化、精细化、专业化为目标,大力发展深加工,优化有色金属工业的冶炼工艺和产品结构,全面提高矿冶技术水平,提高节能与环保冶炼技术,强化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加强二次资源、尾矿资源的回收工作。进一步开发冶金新材料。 (二)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装备制造业。振兴装备制造业,做优做强内燃机、电工、铁路养护机械、自动化物流成套设备、机床、汽车、重化通用成套设备、环保成套设备、农业机械、生物资源加工设备等优势行业。加快建设昆明机电工业园、电力设备工业园、滇西中重型载重车和摩托车工业基地、滇东汽车工业基地、通海五金工业园等。 造纸业。加快木浆资源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林浆纸一体化项目,打造思茅、临沧、文山、德宏、曲靖、红河6大造纸基地,建成全国重要的林浆纸基地。因地制宜发展麻浆、竹浆和蔗渣浆。 建材工业。加快发展新型、绿色建材,发展新型干法水泥,发展优质浮法玻璃和深加工制品。大力发展节能环保新型建筑材料、特色石材、非金属矿深加工制品、优质建筑卫生陶瓷、保温材料以及绿色装饰修材料。 (三) 加快发展信息制造业 按照数字式化、网络化、智能化的总体发展趋势,重点发展光电子产业、光机电设备制造业、电子材料业和软件业。加快建设昆明光电子产业基地。加快电子信息产产业集群式发展步伐,建立面电子信息产品出口加工基地和软件研发基地。 (四)延伸钢铁、化工产业链 钢铁产业。推进铁业发展循环经济,加快钢铁产品结构调整,稳步提高钢筋、线材、捧材产量等传统建筑用材,加快发展中小型型材、中厚板、镀层板(锌板、镀锌彩涂板)、热轧(冷轧)薄宽钢带,向装备大型化、生产专业化、质量洁净化、产品深加工、经营集团化发展。 化学工业。发展壮大磷化工。重点发展精细磷化工,建设磷化工生产基地,发展精细磷化工产品。有序发展高浓度磷复肥和专用肥。突出发展煤化工。配套发展盐化工及氯碱工业。抢抓机遇发展石油和天然气化工。 (五)提升生物产业规模质量 制糖业。调整产品结构,提高产业集中度。重点发展优质白砂糖、精制幼砂糖、精制绵白糖、精制红砂糖等产品。有选择地开发有机糖、低聚果糖、木糖醇、生物酶转化糖、抗氧化剂及纸浆等新产品。提高蔗渣、糖蜜的综合利用水平。 制茶业。调整和优化产业布局,大型加工企业(集团)向优势茶区集中,重点建设沱茶、滇茶、普洱、滇绿、花茶等生产基地,以及茶叶深加工生产基地。建立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改进工艺,提高产品品质,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深加工,实现优质化、无公害、多样化,加快优势品牌的创立。 制药业。重点开发和发展植物药、中药与民族药,大幅度提高植物药和中药在整个医药企业中的生产比重,完善现代中药体系,提高新药创制能力。重点开发白药、三七、灯盏花、天麻等传统中成药产品,打造30个特色名牌,建设昆明、楚雄、文山、大理等4个制药工业聚集区。 食品业。大力发展粮油制品、乳制品、畜产品、果蔬、薯类、菌类和调味品等特色产业。 丝麻产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提高丝麻综合加工利用水平,鼓励丝麻精深加工。以昆明、玉溪、曲靖、红河、版纳为丝麻产业的重点发展区域。注重清洁生产,严格保护生态环境。 橡胶产业。依据天然橡胶种植资源数量、分布及交通条件,对加工企业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调整产品结构,发展技术分级橡胶新品种。巩固现有乳标胶及高氨浓缩乳胶产品。发展子午线轮胎胶,开发生产通用橡胶、恒粘胶等新产品。 乙醇产业。以糖蜜、脱毒红薯、马铃薯、木薯等非粮食作物为主要原料,生产乙醇及乙醇化工产品。 (六)淘汰落后生产力 结合实际,认真落后国家产业政策,遏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严格电石、铁合金、焦化等行业准入条件,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严格执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委制定的《云南省磷矿采选行业准入条件》、《云南省黄磷行业准入条件》、《云南省过磷酸钙行业准入条件》和《云南省复混肥料、有机一无机复混肥料行业准入条件》等文件。五、 工业产业结构调整主要措施
(一) 实施产业发展规划和指导目标 云南省“十一五”新型工业化规划纲要和烟草及配套、能源、医药、有色金属、钢铁、电子信息制造、建材、化工、机械制造、农特产品加工、造纸、企业信息化等产业规划,以及《云南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标》,是引导社会投资方向,政府管理投资项目,制定和实施财税、信贷、土地、进出口等政策的重要依据。 (二)加大工业投资力度 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作用,扩大政府信用贷款,加大对工业的支持力度。继续发挥银行贷款的主渠道作用,建立和完善政府、银行和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与合作机制。加大工业直接融资力度,支持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直接到国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扩大工业对外开放水平,吸引外来资本投资。 (三)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加大企业技术创新投入。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技术创新优惠政策,鼓励各类企业增加科技投入,吸引社会多元投资,提高重点产业与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快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实施企业技术中心建设计划,推进电子信息、烟草及配套、农特产品加工等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提高生物及医药、冶金、化工、电子信息、机械制造等行业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完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制度,推进州(市)企业技术中心建设。积极推动产学研联合,共建技术创新实验基地,提高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供给能力。推进企业知识产权与标准化战略。以天然药物、生物农药、绿色食品、高新材料等领域为重点,加快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技术和产品开发步伐。积极促进专利技术标准化、专利技术产业。加快实施名牌战略。继续加大技术改造力度。落实进口设备减免税、采用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新增所得税和增值税转型政策,支持运用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对现有企业进行改造。组织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开发和产业化。组织实施一批重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开发及工业性试验、技术装备研制项目,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与市场竞争力的新技术、新产品,加快产业化步伐,着力推进光电子基地、信息产业基地等工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四)推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积极发挥省会城市及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昆明、玉溪、曲靖、红河、楚雄、大理等州(市)重点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增强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大力发展现代制造业和现代物流业,其他地区重点发挥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着力培育40个工业基础好、辐射带动强、比较优势突出的工业强县(市、区),集中力量进行扶持,使其率先实现工业化,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五)引导产业集群发展 按照合理布局、科学规划、逐步开发、协调发展的原则,结合各地资源优势、产业基础、交通条件、环境容量等,发挥专项资金带动效应,吸引社会投资,加快产业园区和产业基地建设,实现产业调整与城镇建设、土地利用、环境资源等方面和谐发展。改进管理,强化服务,完善招商引资机制,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把产业园区建设成为项目快捷投入、产业有效集聚、循环经济示范带动、工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平台。按照突出重点、分层推进的原则,全省重点建设30个工业园区和8大产业基地,支持有条件的工业强县(市、区)和口岸加快特色产业园区发展。 (六) 大力发展工业循环经济 制定“十一五”工业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提出阶段性发展目标、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加快制定发展工业循环经济的配套政策。制定工业企业节约用水、工业企业节能、废弃物回收处理等管理办法,对有关企业按照工业用水定额标准、主要工业产品能耗限额等办法进行管理和考核。继续完善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加快建立工业循环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以清洁生产、节约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为重点,选择一批资源型县(市、区)、工业园区和冶金、有色金属、煤炭、化工、建材、废旧物资综合利用等重点行业,以及一批重点耗能企业作为推进循环经济的试点。加快循环经济技术研发、示范和推广步伐,鼓励企业加大循环经济投入和加快污染物治理技术及工业废物再利用技术等相关技术的应用。大力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七) 推动企业加快发展 继续实施大企业(集团)战略。继续做大做强一批主业突出的国有大企业(集团),加快发展民营大企业。大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关于鼓励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关政策,按照“积极扶持、加强引导、完善服务、保障权益、加快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改善经营环境,放开发展领域,落实扶持措施。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加大对25个边境县(市、区)工业发展项目及资金扶持力度。推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做好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大力发展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重点推进融资担保、信息服务、培训交流、市场拓展、创业辅导等平台建设。深入开展企业减负治乱。 (八) 加强经济运行调节 提高经济运行调节能力。建立工业经济信息网络监测体系,及时监测分析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运行情况、发展趋势分析,增强调控措施的有效性。建立完善经济运行监测预警机制、运行调节机制、信息引导服务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机制等4项,健全工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和分析系统。 以要素配置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坚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与生产要素配置相结合和“五保”原则,合理调度电力生产和供给。强化电力需求侧管理,继续推进峰谷、丰枯差别电价,在部分行业试行差别电价,优化电力供应和消费结构,引导全社会节约用电、合理用电。完善铁路运输联席会议制度,规范铁路运输市场秩序。坚持“五保四压”原则,调整铁路出省物资结构,优化配置运力资源,提高运输效率,优化保障高附加值、涉农、属于鼓励类的产品。 (九) 提高工业经济外向度 主动参与国际分工,不断提高企业国际竞争力,积极参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合作,加强与周边国家及南亚国家高层次、宽领域的经济技术合作,加强滇泸、滇浙、泛珠三角经济区、西南6省(区、市)等区域性经济合作,引进高新技术、先进技术和关键技术装备,结合我省实际,实现机制、环境、市场的全面对接,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承接产业转移,促进产业结构优化。 (十) 改进管理加强领导 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审批,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规范行政性、垄断性资源配置,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环境,鼓励企业在竞争中发展壮大。顺理职能分工,逐步把部分管理职能下放给州(市)和县(市、区),省级工业管理部门重点做好总体规划、调控体系建立、政策体系完善、准入制度制定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加强经济管理的法制化、科学化、民主化建设,综合运用经济、法律等手段加强管理,重大决策采用听证、舆论调查、专家论证方式,充分听取当事人、基层组织、社会公众的意见。积极引导好、保护好各有关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导向作用,形成全社会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合力。 各州(市)人民政府要把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十一五”时期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建立责任制,狠抓落实,按照要求,结合本地产业发展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合理引导投资方向,鼓励发展先进生产能力,限制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切实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各有关部门部门要加快制定相关政策,建立健全产业结构调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通过各州(市)人民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推动我省工业产业结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