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ynsgxw-1-13720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17-11-16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政策文件 |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云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为加强对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省人民政府决定成立云南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盐业体制改革有关工作部署,统筹协调全省盐业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督促各地、有关部门和企业开展工作,协调跨地区、跨部门重要事项,督促检查盐业体制改革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二、组成人员
组 长:董 华 副省长
副组长:赵瑞君 省政府副秘书长
蒋兴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杨洪波 省发展改革委主任
杨福生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主任
成 员:郭 华 省委编办副主任
刘 颖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浦丽合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董 胜 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副总队长
王建新 省民政厅副厅长
王卫昆 省财政厅副厅长
寸 强 省农业厅副厅长
张红霞 省商务厅副厅长
陆 林 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赵玉林 省国资委巡视员
曹 阳 省工商局副局长
刘光宇 省质监局副局长
杨 柱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黄 旻 省法制办巡视员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工业和信息化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浦丽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