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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ynsgxw-1-875 发布机构: 云南省工信厅
生效日期: 2005-08-09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政策文件

铁道部出台政策措施支持非公经济参与铁路建设运营

发布时间:2005-08-09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铁道部出台的《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参与铁路建设运营的实施意见》,以更为优惠的政策和强有力措施鼓励支持非公经济进入铁路四大领域:
1、铁路建设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以投资参股、项目融资以及合作、联营等方式,参与铁路干线、铁路支线、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设施的建设和既有线的改造。
2、铁路运输领域。在铁路货运方面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及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铁路货物运输经营;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允许设立非公有资本控股或独资的铁路货运企业。在铁路客运方面,允许非公有资本以合资、合作、联营及投资参股等方式,参与铁路旅客运输经营,其中合资组建铁路客运公司,需由国有资本控股。此外,允许非公企业以包租方式,经营铁路旅客列车行李车、行包专列、行邮专列。
3、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领域。鼓励非公有资本投资参与铁路机车车辆及主要部件设计与制造,铁路线路、桥梁设备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有关技术与设备制造,通信信号和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运输装备制造领域,可以采取合资、独资、合作、联营等多种方式,没有股权比例限制。
4、铁路多元经营领域。在铁路主辅分离、辅业改制的改革中,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资本进入铁路辅业领域,参与多元经营企业重组改制,并允许非公有资本控股或独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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