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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013000000/2026052000000119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6-05-20 废止日期:
文 号: 主题分类: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47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6-05-20 浏览次数: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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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公党云南省委

们提出的《关于加快破解产学研用融合断点,促进云南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提案》(第472号)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综合会办单位省科学技术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提案反映的问题

提案反映的问题分析透彻、切中要点、建议务实,是一份兼具高度、深度与温度的高质量提案,充分彰显了致公党云南省委的责任担当和专业素养。

提案中提出产业链与创新链融合脱节,技术转化中间环节断档,我们在工作推进过程中也发现,提案所提出的摸清企业技术诉求、有针对性性推动科研项目攻关很有必要。

提案中提出产品验证场景脱节,中试转化支撑不足,目前省科技厅印发了《云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采取先建设、后备案的方式进行事后资助和管理服务,对建设完成符合条件的予以备案,并根据规定给予备案资金支持,2026年备案申报通知预计4月底印发,省科技厅支持符合条件企业申报并做好指导服务。

提案中提出政策支持与企业真实需求脱节,精准赋能效能不足,目前我省无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属的融资贴息政策;创新券资金来源于省级财政科技专项资金,属于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主要用于扶持本省企业、培育本地经济,全国各地(如浙江、陕西、上海等)的创新券均限定在本省范围内使用,服务机构必须在当地备案入库。

、关于对提案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立产业出题、科研答题定向对接机制的答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以下工作。一是精准征集企业技术需求。20259月,与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征集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2026年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的通知》,积极向有色金属、稀贵金属、新能源电池、高原特色农业、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企业宣讲政策,动员企业借助教育部云南高等研究院这一新型政产学研用平台,开展校企联合培养硕博研究生,解决企业高端研发人才、技术骨干引育难问题。经共同努力,共收集174项校企联合人才培养与科研攻关项目,为后续开展针对性服务、深化政企校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助力企业精准对接资源。二是共同凝练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立足工信领域5个重点产业,聚焦以铝、铜为主的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和以铟、锗、铂为主的稀贵金属新材料产业,邀请高研院专班人员、省内重点龙头企业研发负责人、高校专家学者等,分别召开铝、铜、铟、锗4个专题会议,就如何突破4个行业关键核心技术,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促进产业延链补链等进行深入研讨。三是大力培育专精特新企业,引导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在细分领域实现关键技术首创。截至目前,全省构建了以3824创新型中小企业为基座、1823户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为骨干、92户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为高端的优质企业金字塔体系。

省财政厅2025年印发《关于规范高校绩效工资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规定职务科技成果转化后,高校按规定可对完成、转化该项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人员给予的现金奖励(不低于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的70%),可在科技成果转化净收入单位留成部分中提取不低于10%的经费用于对科技成果转化直接作出贡献的技术转移服务人员现金奖励。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征集企业需求,优化需求征集流程,扩大征集范围,建立企业需求动态更新机制,及时掌握企业最新诉求。2026年再推荐一批需求清单,分类匹配高校、科研院所的优势资源,推动需求与资源精准对接。同时,常态化召开企业需求座谈会、产学研对接会,畅通沟通渠道,及时回应企业诉求,推动解决企业发展中的实际困难,助力企业精准享受政策支持。

(二)关于打造本地验证、就地转化场景支撑体系的答复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立足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科研条件,推进中试平台建设布局,实现功能互补、资源共享、业务互促,全省已构建“1个国家级制造业中试平台、4个工信部重点培育制造业中试平台、27个储备制造业中试平台的梯度培育体系,涵盖有色金属、稀贵金属、生物医药、绿色食品、装备制造、石化化工、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等领域。2025年,我省中试平台中具备对外服务功能的有13个,年度服务收入达30989.74万元。

我省近年来先后出台了《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和《云南省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平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支持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提供验证服务,鼓励就地转化孵化。《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中试验证等平台给予建设主体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资助,每年依据中试验证等平台年度服务性收入的20%给予不超过100万元补助;针对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新型研发机构就地转化的科技成果,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按成交实际到账额的20%给予单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每家单位每年不超过300万元补助。

建议所提对对采购本地专精特新企业新产品的单位给予10%—15%补贴,存在地方保护之嫌。按照国家关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应坚持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公平竞争,各级财政资金平等支持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

下一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云南实际情况和5个重点产业,研究制定《云南省制造业中试平台创新发展实施方案》,布局建设省级制造业中试平台,提高平台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效,为亟需中试验证、成果转化的企业提供中试服务。

(三)关于推行靶向滴灌、全程护航政策支持模式的答复

针对扩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范围,对研发投入增速超20%的特色中小企业,按实际发生额75%加计扣除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为全国统一政策,税收优惠的制定权高度集中在中央,未经授权省及省以下不得自行制定税收优惠政策。目前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1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1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云南省各地税务机关均执行统一口径。

针对建立纳税信用+技术潜力融资评价体系,对连续3A级纳税信用企业,提供无抵押专精特新贷及财政贴息的建议,省税务局将与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云南监管局加强协调配合,全面开展银税合作,组织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参加,共商确定了适合本地的具体合作机制。目前,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拓展银税互动受惠面改革试点快速推进,已与26家银行签订银税合作协议。截至202512月,自贸试验区内银税合作金融机构共为3905户企业发放贷款7348笔,累计贷款余额48.73亿元。自贸区银税互动的全面推广,实现了银行、税务、企业三方共赢。

针对设立技术转化基金的建议,省科技厅目前正在组建云南省科创股权投资母基金及科技成果转化领域子基金,初步将通过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基地(平台)验证的优质科技成果纳入基金投资对象。对于处于中试阶段的优质成果,可以采用拨转投方式予以支持;对于高成长性科技型企业,给予信贷风险补偿。

建议所提对研发投入占比达标企业,实行印花税减半,因税收立法权高度集中于中央,目前没有该项政策。

下一步,省税务局在落实好现行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基础上,将继续以纳税人为中心,进一步加大对纳税人的服务力度,严格依法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进一步实施好政策的精准推送。并进一步加强税收政策效应分析,积极向国家提出针对性的完善政策建议,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感谢致公党云南省委长期以来对产学研用工作、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关心,我们将不断完善政策,优化服务,进一步加大企业培育服务力度,全力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能。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6519

(联系人及电话:中小企业庞鸿勇0871—63512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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