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启动对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的节能量审核及验收工作 来源:(节约能源处) 发布时间:2016-03-15 15:31:40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的引导和带动作用,鼓励和支持重点节能工程建设,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政办函〔2014〕193号),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将启动对省级财政节能降耗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开展节能量审核及验收工作.各州(市)工信委在2016年12月底前将每个项目的《云南省节能降耗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竣工验收报告》,项目竣工验收小组成员及验收意见一并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省财政厅备案。 【打印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