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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昆明市部分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督导检查

来源:消费品工业处 发布时间:2021-10-08 17:06:12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认真贯彻落实邱江副省长在全省打击侵权假冒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按照《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云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21年云南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要点的通知》(云打假发〔2021〕1号)、《关于深入开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云工信消费〔2020〕295号)要求,9月28—29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对昆明市辖区内部分塑料制品生产企业开展督导检查,要求市区(县)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督导检查,禁止生产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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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导组深入企业,督导辖区内涉及生产淘汰类塑料制品企业做好生产调整,要求企业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等5类塑料制品。鼓励企业加快技术改造,认真谋划产品布局,依法生产合格塑料产品和可降解塑料产品,加快塑料废弃物资源化能源化利用,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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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消费品工业处、昆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及有关县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此次督导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