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通过国家督查组督查
2010年全省公告淘汰落后产能为1708.01万吨,共涉及10个行业、165户企业、273座装置(生产线),覆盖了全省13个州(市)和1个省属企业。10个行业的具体情况是:炼铁14户200.3万吨、炼钢1户15万吨、焦炭73户681万吨、铁合金9户5.22万吨、电石1户1.25万吨、铜冶炼2户7.44万吨、铅冶炼2户7万吨、锌冶炼1户0.8万吨、水泥61户789万吨,造纸1户1万吨。今年以来,按照国务院的统一安排部署和工信部的要求,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我省各级政府、淘汰落后产能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坚定不移地淘汰落后产能。9月30日,实现了全省今年公告淘汰落后产能全部关停的目标,全面完成了今年国家下达我省的落后产能关停任务。
12月13日至17日,由国家工信部、环境保护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建材联合会、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组成的国家淘汰落后产能督查组对我省2010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及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督查组采取听汇报、查阅文件、随机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了严格督查。重点对我省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重的昆明、曲靖、玉溪、保山4个市进行了实地检查。于12月17日同省人民政府交换了督查意见。
督查组认为,云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优化全省经济结构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全省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坚定不移淘汰落后产能,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取得了明显成效。总的看,云南尽管淘汰任务重、难度大,但由于做了大量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好,成绩来之不易。希望云南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完善相关政策;进一步落实好产业政策,尽快制定“十二五”淘汰计划;认真抓好最后7户企业落后产能设施的拆除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
省工信委主任刘绍忠代表省政府汇报了下步工作:一是将以此次督查为契机,根据督查组反馈意见,努力做好各方面工作,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是继续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战略举措,切实抓紧抓好;三是抓好淘汰落后产能政策的落实,用好奖励资金,加快落后产能淘汰进程;四是推进企业兼并重组,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五是进一步形成合力,再接再厉做好工作,迎接国家的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