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0003-2020-00212 | 发布机构: | 云南省工信厅 |
生效日期: | 2020-08-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主题分类: | 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 |
对云南省第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80号建议的答复
A
公开
庞新秀等2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加快工业转型升级有关政策措施加大省级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力度的建议》(省人大第十三届三次会议第13030180号提案),已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主办,省税务局、省财政厅协办。经认真研究,综合各部门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工业园区是工业转型升级发展的重要载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一直高度重视工业园区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紧紧围绕推进八大产业发展和培育世界一流“绿色三张牌”,不断提高园区承载能力和产业聚集效应,高标准推进全省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服务配套能力,加快园区道路、标准厂房、供水工程、电力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对承载八大产业和“三张牌”产业集群重大项目的园区积极给予资金奖补支持,全力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发展,取得了良好成效。
二、关于“将工业园区新增税收应上缴省级财政部分,留给工业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
为推动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工业跨越发展的决定》(云发〔2012〕5号),明确“自2012年起,5年内省级工业园区内新增税收,依照现行财政体制规定应上缴省级财政部分,留给工业园区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但此规定于2018年起已不再执行。2018年,为缓解产业园区在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投入大,融资困难,建设资金缺乏等突出问题,同时激励各地积极培植财源、做大财政收入总量、提升收入质量,更好服务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省财政厅报请省政府印发了《云南省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暂行办法》,对下实施增收留用并给子奖补的激励性财政体制。以2017年为基数,2018年-2020年省级分享超基数增量部分昆明市、玉溪市留用60%,其他州(市)全部留用,并对各地税收收入比上年增收部分实施奖补,原定省对园区(不含滇中新区)、特色小镇等特定区域的增收支持政策统一按照此办法计算。2019年兑现丽江市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资金5817万元。
下一步,2020年政策到期后,省直有关部门将认真践行新发展理念,立足实际,抓紧研究制定促进财源建设一揽子财政政策措施,进一步帮扶园区改善服务环境、提高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各地产业发展后劲和促进财政增收。
三、关于“省级加大硅材加工产业基金支持力度,助推做大做强绿色低碳硅材加工一体化项目”的建议
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复的《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组建方案》,省级政府产业类投资基金通过云南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统一出资并管理运营。目前,省财政厅已会同省国有金融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制了《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送审稿》和《云南省重点产业投资基金设立方案(征求意见稿)》,拟由金控集团通过市场化的方式管理运营产业基金,待省政府批复同意后,将积极推进重点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具体由行业主管部门根据财政部《政府投资基金暂行管理办法》(财预〔2015〕210号)、《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财预〔2020〕7号)和《云南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投资基金管理提高财政出资效益的通知》(云财预〔2020〕22号)等政策要求,商金控集团做好相关工作。
在积极争取设立产业基金的同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在安排省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园区方向)时对绿色硅材加工一体化产业园区积极给予支持,近三年共安排云南华坪工业园区2660万元用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并积极支持园区开展产业基金、专项债申报工作,云南华坪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获68000万元专项债券支持。
感谢您们对我省工业转型升级及工业园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在今后的工作中,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一如既往落实好中央以及省委、省政府安排部署,进一步协调各职能部门,倾听企业诉求,采纳社会各界意见,不断转变观念和创新工作方法,大力推进我省工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推动绿色硅材加工一体化全产业链发展,为实现云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战略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1、提案、建议办理清单202008211031129205.docx
2、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反馈表202008211031262796.pdf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0年8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杞耀光 0871-63518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