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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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关于南风煤矿列为单独保留矿井的请示 | ||
来信人 | 杨** | 来信日期 | 2014-08-02 |
信件索引号 | 20140000383 | ||
信件内容 |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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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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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厅办公室 | 回复日期 | 2014-08-28 |
办理结果 |
威信县南风煤矿杨勇同志: 现就你在网上信访的《关于威信县南风煤矿列为单独保留矿井的请示》回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意见》(云政发〔2014〕18号)文件规定,威信县含南风煤矿在内的煤炭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方案应由威信县、昭通市人民政府统一编制、逐级上报,南风煤矿是否单独保留并进行改扩建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省政府关于云南省煤炭行业转型升级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规定。 省煤矿整顿关闭工作 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14年8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