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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计算机职称既可以考又可以评的质疑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7-06-30
信件索引号 20170000535
信件内容
为依法保护来信人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来信内容暂不公布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厅办公室 回复日期 2017-07-13
办理结果
张先生您好:
《关于计算机职称既可以考又可以评的质疑》的信访件收悉,现就相关政策情况解答如下:
一、依据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和云人专[2003]101号文件,自2004年起,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涉及并且已经在考的资格(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系统分析师、系统架构设计师、网络规划设计师、软件评测师、软件设计师、网络工程师、多媒体应用设计师、嵌入式系统设计师、电子商务设计师、信息系统监理师、数据库系统工程师、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信息安全工程师、程序员、网络管理员、信息处理技术员等),我省均实施“以考代评”。凡未含在上述资格内的,目前仍需按照要求参加相应评审。
二、依据国人部发[2003]39号文件中《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暂行规定》第十条“通过考试并获得相应级别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表明其已具备从事相应专业岗位工作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从获得计算机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评聘分开”,用人单位根据相关政策和单位工作需要,进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用。依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9号)中健全职称制度体系的有关规定,“在职称与职业资格密切相关的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取得资格即可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符合相应条件后可直接申报评审高一级职称。”
四、近期,《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办发〔2017〕29号)正式印发,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职称工作综合管理职能部门,要负责职称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协调落实和监督检查等工作。省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挥好行业管理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具体落实工作……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制度改革,确保我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我们将按照文件精神,会同省人社厅及时跟进职称制度改革的政策法规和制度,结合我省实际调整有关计算机技术的资格评审条件及流程,充分发挥“以考代评”的激励手段,有效提升我省计算机技术从业人员的专业技能,认真贯彻落实我省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