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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云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冒充省工信委的名义让企业进行一些认证
来信人 张** 来信日期 2019-06-27
信件索引号 0000675
信件内容
云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以省工信委的名义,打电话推荐企业申请相关证书。比如:云南省创建3.15信用示范企业、AAA信用企业文件通知、2019年度云南省级AAA级信用企业及云南省信用兴滇优秀企业家认定表彰文件。联合省广播电视台、春城日报社、企业信用研究院发文。对公司经营造成干扰,电话是 087163523519。

  下边为邮件落款。


       您单位符合申报条件,请尽快安排专人办理申报。申报表填写后加盖公章发送申报邮箱。谢谢!
                                                       
                                                        云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
                                                        联系人:张老师13888738391
公开状态 已公开 办理状态 已办结
办理结果
回复部门 厅办公室 回复日期 2019-08-01
办理结果

张老师,您好:我厅就您反映“云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冒充省工信委的名义让企业进行一些认证”的问题,现提出如下回复意见:

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的通知》(国发〔2014〕21号)精神,2014年,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会同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全省小微企业信用评级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工信企服〔2014〕328号),实施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三年5000家”推进计划,期间,云南企业信用促进会作为社会团体协助政府相关部门参与其中相关的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但小微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于2016年12月结束后,省工信厅(原省工信委)再没有单独委托云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进行相关的企业信用评价和认证工作。

二、根据厅领导要求,省工信厅企业服务处负责人对云南省企业信用促进会相关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要求云南企业信用促进会作为社团组织,一定要按章程依法依规开展相关业务,不能打着政府部门的名义进行相关业务活动。云南企业信用促进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接到省工信厅通知后,立即召开会议,要求所有工作人员立即停止打着省工信厅的旗号开展相关业务。

三、此次信访件是匿名信,无法找到当事人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同时,省工信厅作为省政府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牵头部门,提醒广大中小企业主要提高甄别意识,以防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