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2020年4月30日,主卡15877817182,副卡(同心卡):18213706311。
主卡在09时41分收到短信告知话费余额31.44元。因信号不稳定,15时30分左右使用副卡上网,15时46分,副卡收到信息告知欠费8.56元,办卡时业务员仅告知:副卡(同心卡)绑定主卡,消费计入主卡,因副卡(同心卡)不经常使用,导致在短短10几分钟消费40余元,经拨打10086及云南移动App联系才了解到:“在未告知我副卡流量不计入主卡”最终导致电话欠费。根据电话联系及云南移动APP才了解真相,个人感觉非常不认可此条款,因主卡消费信息副卡也能收到,故本人一直以为流量、通话时间、短息等费用均为主卡承担。如若知道副卡上网流量需副卡承担,我有必要办卡吗?截止4月30日,主卡流量剩余27G,主卡流量都没用完,现在导致我手机欠费,无发正常使用,在这样的情况下我要求将我为消费的套餐折现,本人消费的本人承担。经与云南移动客服:工号:YN01859及OP774062未能解决问题,现请云南省工信委相关人员帮助解决问题。习主席一直提倡,依法治国,办事要有理有据,我是消费者,我消费的套餐使用完我付账,未消费完的请给我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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