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内容
来信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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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标题 | 未经过本人同意,云南联通利用本人信息获利 | ||
来信人 | 陈** | 来信日期 | 2020-07-09 |
信件索引号 | 202000033 | ||
信件内容 |
本人因个人需求在2020年6月四川乐山办理联通号码卡期间,被告知名下在云南已有开通使用中的号卡,号码为:15608853255,13099876256。经查询,办理时间为2019年9月并开通使用。截至目前为止,该两个号码处于欠费状态。目前本人最担心的情况:1、号码欠费会直接影响到本人的征信记录。2、号码在本人不知名使用期间是否有违法记录或贷款情况。3、对本人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云南联通这种行为已算违法,利用他人信息非法牟利。 (注)从本人出生开始至2020年2月,本人从未到过云南。也从未在云南开通并使用云南联通号码。唯一一次到云南是在2020年3月期间在云南呆过一周。 现请求工信部秉公处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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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状态 | 已公开 | 办理状态 | 已办结 |
办理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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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部门 | 厅办公室 | 回复日期 | 2020-07-10 |
办理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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